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和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公告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我市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裕安区4个县(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四)我市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我省考试收费采取网上交纳考试费方式。客观题阶段收费标准是122元/人。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报名人员可根据我省考区设置情况就近选择报名地。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主观题阶段收费标准为70元/人。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根据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属考区(或省司法厅公告规定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我省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客观题考试情况等因素另行设置并在考试前公告。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考试: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申请方式将在主观题报名期间另行公告。我省将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考试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六安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可能会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安徽省司法厅和六安市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报名人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六安市司法局电话0564—3622018,咨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有关问题。
附件:

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日
根据中央、安徽省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继续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并纳入全市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安区:0564-3268227,裕安区:0564-3301867
叶集区:0564-2770425,霍山县:0564-5029594
金寨县:0564-7356436,舒城县:0564-8626350
霍邱县:0564-2717569

但是
暑期即将到来
孩子们的安全问题
千万不容忽视
一份假期安全指南
各位家长一定要好好看
防交通事故 防溺水事故 防触电事故 防火灾事故 防食物中毒 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 远离危险场所 安全意识要提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舒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选聘200名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职能
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诉讼案件调解。
二、选聘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品行,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热心调解工作;
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5、有充足的时间保障参加调解活动。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任:
1、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人民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警官、技术调查官、律师;
3、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推选报名和自主报名。推选报名由各机关或组织统一递交材料。自主报名为现场报名。推选报名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特邀调解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自主报名的填写《特邀调解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6日至7月17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舒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人:汪鹏,联系电话:0564-2780611。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①《舒城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表格可到法院领取或者登录舒城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fy.gov.cn)下载打印;
②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③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文件资料。
(二)资格审查、考察
由舒城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确定入选人员。
(三) 任命与培训
经审查、考察通过,由舒城县人民法院颁发聘书,进行培训。舒城县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建立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
四、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为两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舒城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
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舒城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行职责情况时,舒城县人民法院有权解除聘任。
五、报酬待遇
舒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成果给予特邀调解员一定补助(具体办法另定)。
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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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编辑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近日由外文出版社以中英文版出版,面向海内外发行。 |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编辑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近日由外文出版社以中英文版出版,面向海内外发行。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这一重要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出版以来,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又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许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谈话、演讲、批示、指示、贺信等92篇,分为19个专题。为了便于读者阅读,该书作了必要注释。该书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这段时间内的图片41幅。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动记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的智慧方案,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出版发行,对于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对于帮助国际社会更好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和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01日 01 版)
本轮应征报名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在18至22周岁。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
报名截止后,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进行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预征对象。
系统初选完成后,应征女青年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初审初检、体检考评、政治审查、预定新兵、公开公示等环节后,最终批准入伍。
据悉,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报名后流程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
一是人员的健康监测。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
二是自我防护的准备。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可不戴口罩;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是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
四是考点的体温检测。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五是考点入口体温异常的处置。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六是备用考场的设置。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当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七是环境卫生和消毒。发生过疫情的学校,不能作为考点。考试前,对考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八是考场降温和通风。对考场考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九是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的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十是人员的卫生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为做好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计划
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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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上述符合报考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参加考试。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考。)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的考生,须在备注栏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单位。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4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正常办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舒城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联系电话:0564-8622385)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改报人员,于7月18日12:00前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见《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详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舒城县,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6-7日(正常办公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舒城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联系电话:0564-8622385)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舒城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加分人员,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舒城教育信息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证明》。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和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提交《参加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舒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
(七)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舒城县教育局体检和考察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3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及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2020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舒城教育信息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4-3341901(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
0564-8622385(县教育局人事股)
0564-868905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49194,0564-862115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三、报名事项 博士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8:00至21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8:00。其他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8:00至10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以及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博士招考岗位和其他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分别于6月21日18:00至23日18:00、7月10日18:00至12日18:00期间未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其他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应当在7月13日18:00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博士招考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可直接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打印报名回执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以及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安岗位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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