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舒城县城区增设2套测速卡口系统,8套电子警察,1套违停抓拍系统,将于2021年8月1日投入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2套测速卡口

1、三石寺卡口(京珠线1210公里600米)

2、龙山卡口(G346国道581公里800米)


二、8套电子警察

1、万佛路与花桥路交口电子警察

2、龙潭北路与鼓楼北街交口电子警察

3、周瑜大道与春秋北路交口电子警察

4、桃溪西路与陶因路交口电子警察

5、南溪路与高峰路交口电子警察

6、G346国道与Y471乡道交口电子警察

7、桃溪东路与城东路交口电子警察

8、梅河东路与城东路交口电子警察


三、1套违停抓拍系统

南溪路:高峰路至万佛路段600米处违停抓拍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7月20日




【详情】
时间:2021-07-27 17:08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舒城县城区增设2套测速卡口系统,8套电子警察,1套违停抓拍系统,将于2021年8月1日投入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2套测速卡口

1、三石寺卡口(京珠线1210公里600米)

2、龙山卡口(G346国道581公里800米)

二、8套电子警察

1、万佛路与花桥路交口电子警察

2、龙潭北路与鼓楼北街交口电子警察

3、周瑜大道与春秋北路交口电子警察

4、桃溪西路与陶因路交口电子警察

5、南溪路与高峰路交口电子警察

6、G346国道与Y471乡道交口电子警察

7、桃溪东路与城东路交口电子警察

8、梅河东路与城东路交口电子警察

三、1套违停抓拍系统

1、南溪路:高峰路至万佛路段600米处违停抓拍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7月20日


【详情】
时间:2021-07-27 17:03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舒城县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水利站,局属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通报,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已于25日12时30分前后在浙江省舟山普陀沿海登陆,26日起台风“烟花”将对我县造成明显风雨影响,预计26日-29日我县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水文部门根据气象部门未来四天预报模拟分析,我县河渠库塘普遍出现明显涨水过程,大部分水库将超汛限水位,山区山洪灾害风险高,水旱灾害防御形势严峻。

鉴于当前水旱灾害防御形势,根据《舒城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县水利局决定自年7月25日22时起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各乡镇、开发区水利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继续加强“烟花”台风强降雨防御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台风动态,加强雨水情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查险排险、督查指导和值班值守,重点抓好水工程调度、中小河流、龙河口水库及小水库巡查防守、山洪灾害防御、城镇排涝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021年7月25日21时




【详情】
时间:2021-07-27 16:33 来源:舒城县水利局

闭 园 公 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因受台风“烟花”影响,为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万佛湖景区决定自7月26日-28日闭园,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游客谅解。

 

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详情】
时间:2021-07-27 16:32 来源:万佛湖风景区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千万不能低估其破坏力,要注意安全,主动防灾避险。具体请按如下要点加强防范:


一、台风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二、不要在临时建筑物、广告牌、铁塔、大树等附近避风避雨。


三、远离路边电箱、吹倒的电桩、电线和危险建筑物。


四、不要到沿河沿岸道路、堤围、河涌、鱼塘、水库边停留,不要到水边、山边游玩,不要冒险登高。


五、居住在危旧房、简易房、铁皮房、工棚和低洼地区的人员配合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撤离到安全区域。


六、小心关好门窗,搬移屋顶、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等,加固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


七、及时留意应急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详情】
时间:2021-07-27 16:31 来源: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已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品9份,涉及机场地服、保洁等岗位人员。

自7月21日起,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禄口街道为封控区域。

针对南京禄口机场检出阳性的情况,安徽省疾控中心向广大公众发出以下紧急健康提示:

一、主动向社区报备

近14天以来自南京禄口机场或自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区域来(返)皖人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

建议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以上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皖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一)思想高度重视。我国深圳、广州、瑞丽、南京等先后出现聚集性疫情,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性,确保防护“不松懈”。

(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场所或密闭电梯时全程佩带口罩,避免用手直接碰触嘴、眼、鼻,做到勤洗手,常通风,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三)保持安全距离。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

四、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研究表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凡是适龄人群,都应积极主动接种疫苗,保护自己,同时也是保护他人。

五、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

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身体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详情】
时间:2021-07-22 10:41 来源:安徽疾控 健康安徽

 

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舒城县融媒体中心对本中心记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中心领导反映:

石俊生  汪亚飞  周海燕          云中东  吴东海

聂飞飞  朱先如  林青华      朱金武  吴美蓉    

张文治  吴海峰      黄贻琼  王玉芳      郑昌伟

 潘成敏  钱盼晴  黄海山  宋永峰  朱梅雪  张自麟  朱梅竹  

 钟岁月  吴一凡      熊茜茜  操永东

 

舒城县融媒体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4824

公示期:2021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7 月16日


【详情】
时间:2021-07-16 10:29 来源: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2021)第5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我县年满15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月2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确有接种禁忌症的,需提供辖区乡镇卫生院开具的相应证明。
二、从7月20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出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皖事通-安康码)工作,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三、8月1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实现未接种清零。9月份学校在开学报名时对12周岁以上学生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
四、8月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监所等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五、鼓励景区、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娱乐等消费服务行业主动推出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2021年7月14日




【详情】
时间:2021-07-16 09:39 来源: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健康舒城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印发﹤舒城县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舒编办〔2018〕31号)、《关于印发﹤舒城县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编办〔2018〕42号)、《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舒人社秘〔2018〕1570号)等规定和要求,经批准,现就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舒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中共舒城县纪律监察委员会、舒城县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计划

2021年舒城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池计划283名、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计划3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2)。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医疗卫生单位近三年内辞职、辞退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扫码显示“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考生应认真阅读附件4:《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会议室(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与鼓楼北街交叉口)。

2.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员额池和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5:《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员额池和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的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现场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应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每人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减免笔试费用需在报名现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股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1科,分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所报岗位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2)。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2021年7月28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股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并列的,按试卷中主观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公立医院员额池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3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经考核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再续签,终止聘用关系。

(2)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招聘人员纳入牵头医院统筹管理,与其建立人事关系,聘用对象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医院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按规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3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使用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的人员中,达到医共体牵头县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使用标准的,经过考核、批准,可择优选聘纳入到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管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在岗服务不低于3年或累计在岗服务不低于5年;专科学历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在岗服务不低于5年或累计在岗服务不低于6年。对全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在边远、条件较差的乡镇卫生院工作,选聘初试时,按有关规定加分,加分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继续享受所在基层单位岗位编内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64-8621407(舒城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

0564-8088086(舒城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564-8621757(舒城县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4-8621152(舒城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附件1: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舒城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员额池和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doc
附件4: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5: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舒城县公立医院员额池和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证明.doc



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舒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详情】
时间:2021-07-07 18:17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单位,驻舒各部队: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充分展示我县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的精神风貌,深入宣传在双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风采,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县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县文件2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双拥人物”学习宣传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挖掘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与党同心、跟党同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和模范双拥人物典型。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全县退役军人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珍惜荣誉、继续奋斗,为推动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和舒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选范围

1、“最美退役军人”:舒城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2、“模范双拥人物”:关心和支持双拥工作的舒城县社会各界人士和驻舒部队官兵。

(二)推选条件按照政治过硬、品德高尚,注重基层、突出一线,公开公3平、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推荐。


“最美退役军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担当实干,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工作实绩突出。

3、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4、济贫扶弱,乐于助人,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

5、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6、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模范双拥人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双拥工作,关心国防建设,心系人民军队,深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双拥活动,热情服务双拥工作成绩突出。

2、把舒城当故乡、把百姓当亲人,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维稳处突、抢险救灾、参建援建等重大任务以及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共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3、认真贯彻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在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表现突出。

4、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推荐评选名额

(一)推荐名额。1.各乡镇、开发区分别推荐“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双拥人物”各1-2名。2.县直各单位可在“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双拥人物”中任选一类推荐1名。3.驻舒各部队可推荐1名“模范双拥人物”。

(二)评选名额。本次在全县范围内共评选“最美退役军人”10名,“模范双拥人物”10名。


四、活动安排

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局双拥办。各乡镇、开发区应成立相应的5评选机构,负责本地“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双拥人物”的评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县直各单位、驻军各部队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7月1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定活动方案,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共同印发,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推选条件广泛寻找“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双拥人物”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感人事迹;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推荐申报(8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综合考量、严格标准,采取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上报先进典型。对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政审,征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工作人员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推荐时应根据推荐类别填写推荐审批表(有关要求详见填表说明),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三)公示评定(9月15日前)县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的“最美退役6军人”、“模范双拥人物”进行集中审核,确定初选对象报评审工作小组研究。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初选对象的典型事迹,综合各方评定意见,择优提出拟命名的2021年度舒城县“最美退役军人”10名、“模范双拥人物”10名。通过舒城主流媒体,对拟命名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最终确定表彰人员名单,适时举行舒城县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发布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证书,表彰命名先进人物。

(四)广泛宣传(9月30日后)要对“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命名名单和先进事迹,并择优推荐突出的典型参与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评选;各地各单位要用好用活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专刊,及时报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与成效,通过拍摄微视频、开展访谈,推出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营造“尊先进、学先进、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精准梳理我县退役军人、双拥模范的先进典型,建立信息准确、内容完备的先进典型资源库。

(五)学习贯彻常态化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报告会、演讲会、访谈座谈、专题报道等形7式,讲奋斗故事、悟初心使命、话责任担当,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良传统,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展示退役军人退伍不退色、建功新时代和双拥人物情系双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优秀品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爱党爱国热情转化为团结奋进的实际行动,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持续走向深入,真正做到知信行统一,学思践结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双拥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做好评选推荐、典型宣传工作,努力把推选过程变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的过程,确保活动开展有序有力有成效,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推荐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推荐。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以被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先进典型事迹过硬,材料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三)按时按序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在8月1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个人先进事8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均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及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报送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564-2790557

电子邮箱:1052756080@qq.com附件:



中共舒城县委宣传部

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舒城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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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7 10:54 来源: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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