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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39          来源: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健康舒城     阅读数:5199

 

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2021)第5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我县年满15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月2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确有接种禁忌症的,需提供辖区乡镇卫生院开具的相应证明。
二、从7月20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出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皖事通-安康码)工作,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三、8月1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实现未接种清零。9月份学校在开学报名时对12周岁以上学生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
四、8月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监所等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五、鼓励景区、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娱乐等消费服务行业主动推出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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