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主场活动期间加强社会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主场活动将于
一、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二、为加强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机关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三、为加强现场空域管理,
四、为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五、为确保消防安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心现场及周边违规使用明火。
六、为确保公共秩序安全良好,请在现场参加活动的群众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序观看、走动,不得拥挤、吵闹,看护好老人、儿童,注意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七、实施和解除社会面安全管理的时间,由公安机关根据活动情况实时予以调整。
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主场活动在我县举行,是全县人民的大事、喜事,公安机关倡议广大人民群众发扬东道主风格,展示文明舒城人形象,支持、理解并自觉遵守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加强社会面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共同努力办好盛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告
全县广大志愿者、各志愿服务组织:
当前,我县正在积极争创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作为新时代志愿者,我们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在此,县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泛传播文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引导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深耕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走街串巷深入发动市民群众,加强创建工作宣传,积极传播文明理念,倡树文明风尚,培育文明行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二、主动践行文明。共建文明舒城,共享舒城文明。按照“就近便利”原则,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捡拾垃圾烟头,清理小广告,把乱停的非机动车放到停车位,从细微处维护城市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闪耀着“志愿红”,展现着志愿者真诚的微笑和无私的奉献。
三、积极倡导文明。针对遛狗不牵绳、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翻越护栏、车窗抛物、乱贴广告、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主动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创建文明城,志愿我先行。全县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谱写奉献乐章,为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增光添彩!
舒城县文明办
2022年9月14日
为检验和提高我县防空防灾应急能力,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意识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和省、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1分,在城区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具体发放时间为:9时18分发放预先警报,9时28分发放空袭警报,9时38分发放解除警报。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请各单位在防空警报试鸣前做好公告的宣传与发布,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6日
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舒城传媒网设立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 05648624824
举报邮箱8623660@163.com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处置突发疫情,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经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市区联动,不预设、不通知、无脚本、无预演的实战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2年8月5日
二、演练地点
舒城县
三、有关事项
1.为营造真实场景,演练现场需拉警戒线,参演车辆和人员向演练区域集结、医疗防护装备穿戴、实施人员管控、开展环境消杀等,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由于本次为实战演练,演练期间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现场指挥,遵守秩序。
3.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随时听从调遣安排。
4.演练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聚集观看,不紧张恐慌,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支持配合演练活动的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演练工作,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舒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5日
致全县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一、机关单位率先节电
二、工业企业科学用电
四、居民用户节约用电
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
2022年7月26日
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县城乡居民:
大家好!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广大城乡居民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水平稳中有升,有效缓解了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目前,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方便您参加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提高您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了解,我们以一封信的方式宣讲居民医保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3、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统称“在校学生”)。
二、参保及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参保居民应在上一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个人参保费用。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缴费期至次年的2月底,延长缴费的,自缴费之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在新生儿出生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渠道
1、本县户籍城乡居民,由乡镇(开发区)组织村委会(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2、非本县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持居住证到居住地乡镇(开发区)政府的村委会(社区)办理登记参保;
3、本县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非本县户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按属地登记参保。
城乡居民可通过“六安医保服务”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现金支付等多渠道参保缴费。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分类资助政策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待政府文件通知。
医疗救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每年定额资助标准由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发布。
五、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诊所等)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普通门诊起付线和年度基金报销限额分别为40元和130元。
2、“两病”门诊。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用药物治疗、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鉴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55%,不设起付线,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50元,半年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75元,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
3、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元,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的病种,支付比例参照普通住院,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60%。同时享受多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一个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2022年4月1日起,政策个别调整:其中“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两个病种起付线为500元,支付比例为85%,年度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恶性肿瘤”病种起付线为500元,支付比例为75%,年度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
门诊慢特病按病种设定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慢特病用药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暂按基本医保现行规定执行。与病种相关必需的治疗、检查和材料等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4、门诊慢特病申报。
参保人员患有城乡居民医保所规定的慢特病病种,可携带社保卡、近两年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门诊慢特病申请材料,到参保地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公室申报。
对诊断明确、符合认定标准的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参保患者,可在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窗口随时申报,及时受理、办结。
六、普通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住院报销起付线、比例
⑴、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至500元(含),报销比例(指“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下同)70%;5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90%。
⑵、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至1000元(含),报销比例70%;1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80%。
⑶、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
⑷、市外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
⑸、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55%。
2、保底报销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保底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保底报销执行负面清单制度。
3、转诊住院报销有关规定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其报销比例由65%下降至60%,保底比例由45%下降至40%。
4、年度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5万元。
七、分娩住院保障
参保城乡居民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为10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八、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无第三方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第三人)的意外伤害,其住院期间所发生符合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报销比例按在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执行,不实行保底报销。意外伤害保险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出院后7日内(含7日)因该外伤再次住院与上次住院视为同一单次住院纳入单次最高支付限额管理。意外伤害保险报销金额与基本医保其他类型报销金额一并纳入25万元年度封顶线,年度待遇享受以入院时间为准。
因基础疾病如癫痫发作、精神病发作、病理性骨折或突发脑卒中等造成身体伤害;7周岁以下儿童摄入异物、溺水、烫(灼)伤、毒蛇咬伤等需要住院治疗的;学生校园内意外伤害;7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因见义勇为、救灾抢险任务中负伤并提供县及县以上公安、民政等部门证明的,上述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起付线比照同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执行,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执行。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其中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报销金额纳入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管理。
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覆盖和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2、保障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3、相关规定
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封顶线执行省内医疗机构30万元。
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4、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待遇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实施倾斜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0—5万元(含),报销比例65%;5—10万元(含),报销比例70%;10—20万元(含),报销比例80%;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取消封顶线。
十、城乡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
⑴特困人员;
⑵低保对象;
⑶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
⑷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
⑸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2、资助参保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3、救助范围
实施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4、救助标准
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1500元,监测人口起付线3000元。特困人员救助比例9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75%;在起付线以上,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70%,监测人口救助比例60%。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
⑵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纳入依申请救助范围的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50%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
5、救助流程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身份信息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内标识后,即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医保、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批的程序,对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
⑴患者本人或亲属持相关身份证、户口本、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发票或报销结算单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村、街道(社区)提交书面申请;
⑵村级医疗救助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填写《舒城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签署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乡镇医疗救助经办部门;
⑶乡镇医疗救助经办部门受理申请,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审核核算医疗救助资金,并在《舒城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上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书面说明理由;
⑷乡镇汇总录入《舒城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情况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县医保局;
⑸县医保局受理、审批、汇总后,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县财政局通过“涉农一卡通”将资金打卡到户。医保局将审批表返还乡镇,由乡镇存档并公示,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审批表上书面说明理由,由乡镇返还村级,村级返还个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是最大的财富!“个人出小钱、政府出大钱”,城乡居民医保是健康的根本保障!为了身体健康,请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最后,祝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美满,幸福安康!
舒城县医疗保障局
舒城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8日
“2022年度涉防灾减灾辟谣榜”于2022年5月31日在北京发布。该辟谣榜由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指导,新华网、中国应急信息网、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共同发布。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社会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台风、洪涝、地震、火灾、泥石流等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存环境,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化解的重大课题。然而,当灾情发生时,往往伴随着一些缺乏事实依据的传言,一些误导自救的方法,甚至一些人云亦云的所谓高招妙招,很可能让人们在遇到灾害之时愈加危险,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甚至付出重大财产损失乃至生命的惨痛代价。
新华网、中国应急信息网、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共同发布“涉防灾减灾辟谣榜”,通过对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涉防灾减灾类谣言的盘点,梳理出《“地震云”和动物异常行为都是地震先兆?“预言”某地将发生地震可信吗?》《遇到火灾开门就跑?火都能用水灭?汽车在气温高时才会自燃?》《闻到燃气臭味后开灯或开火检查?油烟机要加贴塑料膜?》《暴雨后城市的自来水不能喝了?》等8大防灾减灾类典型谣言,涉及地震、火灾、极端天气等相关方面的内容。“辟谣榜”旨在澄清谬误,传递真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构筑防灾减灾的“科学堡垒”,构建抗灾救灾的“群众长城”,正确应对灾害,守护美好家园。
全市广大老年朋友:
当今社会,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常常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欠缺、辨别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广大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为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好广大老年朋友的“钱袋子”,六安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特向广大老年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 要保护好个人隐私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及银行密码,绝不轻易将个人关键信息泄露给他人,给他人可乘之机。 2 要做到不轻易相信 遇到能够说出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电话、短信,要提高警惕,多和子女沟通,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核实。 3 要做到不盲目点击 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信息、邮件、不明链接等广告,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短信上描述的任何产品内容或广告信息,更不要轻易输入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 4 要做到不慌不怕 5 要端正保健理念 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特效药”“神药”,以防落入骗局。 6 要警惕推销活动 遇到各种推销要保持警惕,不要相信并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公司等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的“公司实力”,防止落入骗子的套路。 7 要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可以智能识别疑似诈骗电话、短信、APP,并对风险行为预警及提示,有效封堵诈骗行为。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在全社会深入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广泛发动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有效识诈防诈、主动提供线索,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彻底净化社会环境,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保护老年群众的“养老钱”,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 敬爱的老年朋友们,如果您遭遇了养老诈骗的糟心事,如果您了解不法分子的欺骗伎俩、获悉一些行业“内幕”,请您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我们将热情为您答疑解惑,并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转交相关单位查办。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通过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附举报平台扫描二维码) 2、举报电话 安徽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51-62608919(工作日工作时间);0551-62606571(夜间和法定节假日) 六安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3132121 金安公安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3926176 裕安公安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3260096 开发区公安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3631623 叶集公安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6550119 霍邱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6031744 金寨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2702078 舒城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8627110 霍山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564—5027772 3、举报信箱 六安市公安局A区3楼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169号,邮编237000) 六安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关于举办“舞动龙舒”舒城县首届网络舞蹈视频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各舞蹈健身组织: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舒城县首届网络舞蹈视频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协办单位
舒城县体育舞蹈协会、舒城县广场舞健身协会
三、竞赛项目
1、拉丁舞,个人参赛。
2、曳步舞,个人参赛。
四、竞赛组别
1、拉丁舞:成人组(2004年1月1日之前出生)人数50人;少儿组(200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人数150人。
2、曳步舞:人数100人。
以邮箱收件时间顺序报满为止。
五、举行时间
(1)报名及视频接收时间:5月2日-16日,按限定人数报满截止;
(2)专家评审时间:5月17日-20日;
(3)成绩公布时间:5月21日;
(4)颁奖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定。
六、参赛资格
全县爱好拉丁舞、曳步舞的成人和少儿均可报名参赛。
七、参赛方法
(一)采用线上视频比赛;
(二)参赛视频中,运动员需着体育舞蹈练功服或赛服,服装需整洁干净,不得暴露。
八、参赛要求
1、每个参赛选手只能使用一个账号参赛;上传视频需注明参赛单位,选手姓名、姓别、组别、舞种。
2、拉丁舞选用伦巴、恰恰、桑巴、牛仔、斗牛等节奏欢快的音乐;曳步舞不限曲目。参赛视频不能超过1分30秒,手机横拍、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不可展示机构logo,请勿重复录制或剪辑视频。
3、参赛者上传的视频中,不得含有:
(1)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功德以及诽谤、侮辱、淫秽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暴力的内容;
(2)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者资料的;
(4)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功德内容的信息。
4、参赛者上传的视频发布后,即被视为允许赛事主办方及主办方指定媒体使用和推荐该视频。
5、参赛者将对其上传行为导致的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一旦发现参赛者上传的视频中含有上述所诉内容,赛事主办方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删除该视频。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各项目的最新比赛规则;
(二)比赛音乐自行准备;
(三)比赛采用直接决赛法;
(四)比赛采用评委评分和网络点赞两种形式进行,分别奖励。
十、奖励办法
(一)拉丁舞成人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10人;拉丁舞少儿组设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曳步舞设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其中一等奖奖品价值30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20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100元。经评委评审,颁发奖品和证书。
(二)设最佳人气奖拉丁舞成人组20人、拉丁舞少儿组30人、曳步舞30人。按参赛个人视频点赞排名,颁发价值50元的奖品。
十一、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承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陈霞 13856427886 蔡春梅 13856427986
报名邮箱:4968441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