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桃溪镇召开脱贫攻坚“村、户档案资料”规范化整改业务培训会,扶贫办全体工作人员、13个村(街)扶贫专干参加会议。
会上,我镇扶贫工作站业务人员通报了我镇脱贫攻坚资料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料时间节点存在逻辑问题;二是资料不完整缺要件,如缺乏上级文件等;三是资料不规范,部分村(街)未严格按照程序将软件资料进行归档立卷。
会议重点讲解了桃溪镇2014年村级建档立卡资料、2014年村级脱贫资料、2015年建档立卡“回头看”资料、2015年建档立卡“回头看”资料、2015年村级脱贫资料、2016年精准核查月资料、2016年动态调整(脱贫、新增)资料、2016年动态调整(脱贫、新增)资料、2017年6月村级动态调整资料、2017年底村级动态管理(新增)材料、2017年底村级动态管理(脱贫)材料、贫困村出列材料等档案的收集归纳。
最后会议要求各村(街)要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一是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二是要强化业务能力,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切实将我镇的脱贫攻坚资料整理的规范有序,为我们尽快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张阳春)
【详情】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因病致贫的群众早日脱贫,已脱贫群众不再返贫,桃溪镇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工作。
5月起,桃溪镇利用村级广播加上入户宣传做好前期准备,各村(街)陆续开展签约收费、协议签订登记等工作,目前签约已进入收尾阶段,履约活动正在有序进行。
履约活动期间,卫生院医务人员依次来到各村(街)开展健康检查,为签约贫困户量血压、做血常规和B超,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建立健康档案,讲解健康常识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
此举措旨在减少和预防疾病的发生,提高群众对健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健康脱贫。(程瑶)
【详情】5月15日,是五月份党员活动日。当晚,桃溪镇机关支部利用晚上住镇值班时间,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在三楼会议室进行廉政建设学习,观看廉政微电影《利剑出鞘》。
该微电影讲述了两个儿时的发小,有着相似的成长史和奋斗史,主人公成为了纪检干部,面对红包不动摇,面对威胁不退缩;另一名发小在领导岗位上,从第一次收取红包时动摇,到慢慢习以为常,最终使他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影片播放过程中,全体党员们认真观看,仔细记录。影片结束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向影片中的纪检干部学习,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从影片中的反面事迹中汲取教训,坚定信念,严于律己,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
该镇纪委书记、机关支部书记李军带领了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张炜婕)
【详情】桃溪镇对“救急难”工作布置早、宣传早、见效早,截止5月6日,该镇13个村(街)召开了“救急难”互助社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纸质材料已报送了县民政局,网上申报工作正在开展,与此同时,募捐善款近40万元,该镇具体做法是:
布置早。4月上旬,桃溪镇政府就主动与县民政局沟通,意向在全镇开展“救急难”,在县民政局支持下,镇党委、政府立即布置,先后召开了镇领导班子会、各村(街)书记、主任会议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会议,讲清成立“救急难”互助社的意义和作用,在使全镇干部统一了思想,之后首先在龙舒村开展试点,取得预期效果。
宣传广。该镇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各村(街)利用电子屏、专栏、广播、微信群、宣传车、倡议书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全镇共开辟专栏5次,宣传车40趟次,倡议书9000余份,做到了家喻户晓,成人皆知。
见效快。桃溪镇4月中旬就开展谋划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镇长负总责,各村(街)书记负责本范围内的工作,镇班子成员主抓此项工作,村扶贫专干专司内业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培训、材料收集以及疑难问题的解释工作,全镇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此项工作开展进度和质量均走在全县前列。(喻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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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上午,舒城县中心血站流动献血车到桃溪镇开展义务献血活动。为组织好本次活动,桃溪镇充分准备,提前下发通知,号召全体镇村(街)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献血活动。
活动现场,在血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志愿者有序地填表登记、体检化验、抽血领证,工作人员还宣传了献血政策,讲解了献血前后的注意事项。
此次活动不仅传递了爱心,更营造出无私奉献的氛围。(桃溪镇)
5月3日上午,天气晴朗,艳阳当空,伴随着阵阵掌声,桃溪镇公交车站正式启用,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班子成员参加了启用仪式,分管负责人就公交车站具体情况做了现场介绍。
桃溪镇高度重视桃溪公交车站建设,多措并举,实施好此项民生工程。一是精心谋划。结合上级要求,联系镇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抓好公交车站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公交站确定选址在该镇红光村美丽乡村点附近,既减少了征地费用,也节约了征地时间。公交站占地3400㎡,站房180㎡,总投资145万元,投入运营的新能源汽车4辆,并配备了4台充电桩;三是组建成立了桃溪公交公司。与县公交公司联合成立了舒城县桃溪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理由该镇红光村书记兼任;四是积极招聘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有关规定,目前在岗的5名驾驶员全部具备A1驾驶证;五是落实班线开通事宜。在征求村级意见的基础上对要开通的班线、站点进行确定,目前开通班线三条,途径11个村街,受益人口2.1万人,力争于6月下旬开通最后两个村,提前半年实现村村通新能源公交的目标。(梁翰锋)
【详情】5月2日上午,桃溪镇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全体镇、村(街)干部,扶贫工作队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镇党委副书记朱俊华主持会议。
会上,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带领大家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把握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镇纪委书记李军进行上一轮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部署,重点是自查整改措施;副镇长程从军宣读桃溪镇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名单,对入户检查问题、软件资料、扶贫驿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对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作了一系列安排。
镇党委书记邱昌玉对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民生工程、计划生育等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抓学习促提升,二是抓重点促发展,三是抓纪律促保障。邱昌玉强调,脱贫攻坚是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全体成员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镇党委副书记朱俊华作会议总结,他指出,全体干部要迅速贯彻和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新工作理念,创新新举措,遵守新规定,适应新常态,实现新提速,以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江艳)
【详情】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桃溪镇食安办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会同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积极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查看油烟排放状况和卫生状况。对每家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进行入户查看、拍照和信息资料登记,同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讲明餐饮油烟综合整治的目的及意义,使经营者充分认识油烟排放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工作人员同时发放《关于要求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通知》,规定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本月30日前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且经过国家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转营或停业。
截至27日镇域内所有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已基本安装到位,对余下未安装的,规定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在2018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陶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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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桃溪镇召开脱贫攻坚安全住房全保障工作动员会,各村(街)书记、营长、驻村干部参加会议,镇长黄军主持会议。
会上,镇规划办主任邵业明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桃溪镇脱贫攻坚安全住房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本次全面开展农村疑似危房排查、评定及处置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镇分管领导朱长城强调了本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并针对疑点难点给予合理化建议。
镇长黄军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刻认识本次危房排查和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把握政策,强力推进,各村(街)要认真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的放矢,强化落实力度;三是要严格审核,责任落实,各村(街)务必通过“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的方式严格审核,按照“谁调查、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四是要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增强农房所有人、房屋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发挥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营造好全镇农村贫困户安全住房全保障的良好舆论氛围。(江艳)
【详情】为促进全镇畜禽业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近日,桃溪镇在该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动物春季防疫工作。
按照该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的要求,该镇将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春防工作,重点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继续对猪瘟实施全面免疫,对养殖场(户)根据防控阶段实施免疫,并做好免疫效果评价。
为了全面开展好此项工作,该镇要求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等强制免疫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觉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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