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节前药械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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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执法人员重点对部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器械、消杀用品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检查了零售药店和村卫生室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证、票、货、款、账是否一致,购销记录是否完整,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是否违法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情况。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械市场秩序,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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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9 08:41 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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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贺信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六一”寄语精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9月26日,由共青团舒城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举办的舒城县2020年度红领巾“小喇叭”讲解员比赛初赛在舒城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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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中心校、城区各小学少先队组织选送的46名小选手同台竞技,围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化身小小讲解员,用鲜活生动的语言讲解县内各处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纪念广场等,带领观众们重温了龙舒大地在革命战争年代涌现的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英勇事迹和新中国建设时期波澜壮阔的舒城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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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朋友们现场讲解赢得了观众一阵阵的热烈掌声。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十名选手脱颖而出进入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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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比赛面向全县6—14周岁少年儿童,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据悉,决赛将于10月中旬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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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8 08:14 来源:舒城县共青团

9月25日,县政府办组织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会议,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机中心巡查带队负责人及全体巡查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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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了当前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传达了《舒城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对市、县年度禁烧工作方案进行说明。

会议要求所有参加巡查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制止,快速上报;对卫星监控或上级督查发现火点,而巡查人员未发现,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巡查中务必严守各项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朱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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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7 09:01 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9月26日,舒城县美好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成立暨党员大会召开,公司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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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了包训宝、徐立权、曹文旭3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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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机关支委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确定了各位委员的职责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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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的成立,标志着该公司发展的新起点。下一步,该公司将紧密围绕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航作用,推动公司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李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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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7 08:46 来源: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为庆祝国庆、中秋双节,扎实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 “双进” 工作,9月24日上午,舒城县医疗保障局联合舒城县人民医院到龙津桥社区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暨专家义诊活动,邀请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专家现场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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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300多份,解答医保政策咨询100多人次,专家现场问诊300多人,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医疗服务和政策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李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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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5 08:28 来源: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9月22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余磊、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王娟、张文娟七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余磊因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五千元。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分别判处十七年二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高鹏程2018年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与本次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二个月。一般成员王娟、张文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二年,均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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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至12日,舒城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余磊、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王娟、张文娟等7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一案时图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8月份,被告人余磊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广进久富小区经营“众鑫公司”对外放贷。2017年9月份,被告人余磊、宋天宇、汪卫、王娟、张文娟合伙以“众鑫公司”名义对外放贷,其中,余磊一人出资10万元占三分之一股份,宋天宇和汪卫每人出资5万元占三分之一股份,王娟和张文娟每人出资5万元占三分之一股份,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非法收益。余磊、宋天宇和汪卫负责外勤,负责发展“客户”、“家访”、办理“借贷”手续、催要“欠款”;王娟和张文娟负责内勤,王娟负责财务、对外作为债权人、保管资金及借款资料;张文娟负责接待客户、打印借款资料等办公室工作。其间,余磊又吸收被告人高鹏程、胡健讨要“欠款”。余磊、宋天宇、汪卫、王娟、张文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诱骗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款合同、制造双倍支付痕迹、肆意认定违约金,以家访费、砍头息等套路与被害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并伙同高鹏程、胡健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威胁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余磊、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王娟、张文娟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余磊为首要分子,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为重要成员,王娟、张文娟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磊、宋天宇、汪卫、王娟、张文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余磊、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为索要非法债务,使用殴打、侮辱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余磊、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被告人王娟为他人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余磊、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王娟、张文娟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余磊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宋天宇、汪卫、高鹏程、胡健系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被告人王娟、张文娟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系一般成员,应当按照各被告人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舒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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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4 08:49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9月21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家财、鲍俊、王孝凤、张成兵、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7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宣判。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黄家财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四千万元;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鲍骏、王孝凤以及被告人张成兵、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等分别判处十三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张成兵2015年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与本次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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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2日,舒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家财等7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时图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黄家财同顾勇(已死亡)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合肥市长江西路黄家财经营的强顺金鑫警犬繁殖基地内(以下简称“合肥狗场”)及周边区域长期开设赌场敛财。在赌场发展过程中,为维持赌场的稳定性、秩序性、安全性,树立非法权威,黄家财、顾勇以高额固定工资先后招募被告人鲍骏、王孝凤、陈玉龙、张成兵、吴启峰及王君、李剑、吴永斌(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赌场内从事管理、“抽头”、接送、护场、望风等事务,分工明确,逐步形成了以黄家财为首要分子,以王君、鲍骏、王孝凤为重要成员,以张利军、杨涛、王博、郑亮、王虹国、高洋、袁圣业、苑建华(张利军等8人均另案处理)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利益、确定强势地位、维护非法权威,长期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以赌养恶、以恶护赌,并相继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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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家财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多次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鲍骏、王孝凤明知被告人黄家财等人开设赌场,积极参加,情节严重;多次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张成兵明知被告人黄家财等人开设赌场仍参加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四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储成柱、吴启峰、陈玉龙明知被告人黄家财等人开设赌场仍参加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黄家财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鲍骏、王孝凤为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成兵、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舒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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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4 08:43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的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已完成前期图纸设计及预算编审等工作,进入施工招标环节,此举标志着该项目即将正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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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图


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位于城关镇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为103688.09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350.64平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337.45.平米。总投资约4.3亿元。

据悉,该项目由舒城县重点工程处负责实施,目前已公开挂网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完成后,县重点工程处将积极督促各方配合完成开工手续办理,尽快进场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让其早日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方便、富有人性化的诊疗服务。(许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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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4 08:24 来源: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9月23日,霍山县政府办负责人一行来我县考察交流房屋征收工作。我县政府办、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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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房屋征收工作整体情况,分享交流了我县房屋征收确权工作机制、补偿安置政策、安置房分配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经验做法等。随后,双方还就未登记建筑认定、征收评估监管、第三方机构参与确权登记等工作中的差异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重点就如何贯彻执行征收政策,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在交流过程中,霍山县考察组对我县征收工作取得的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县在完善征收政策、强化补偿安置落实、推行应用安置房分配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会后双方都表示,通过交流学习,增进了友谊,分享了经验,拓宽了思路。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优势互补,互促互进,不断提高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城乡发展、民生改善。(龚阳阳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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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3 17:12 来源:舒城县征管局

     9月14日至20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舒城县各少先队组织积极行动,展开了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少先队员们的网络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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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实验小学东校区邀请了舒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和城东派出所警官,组织开展网络宣传进校园活动,给同学们上了一节生动活泼的网络知识普法课。 02

     两位警官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们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以及其带来的恶劣后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学生的网络素养,引导学生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念,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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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港中心校则邀请了县检察院相关专业人员一行到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 法治进校园”活动。 活动以“法驻心中,伴我前行”为主题,通过报告会形式,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发生在青少年中的各类典型违法案例,深刻揭示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最后,对同学们提出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够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在最好的青春年华绽放独有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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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关镇第三小学、舒城师范附属小学、 城冲中心学校等紧紧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利用校园网站、班级群、电子屏、手抄报、校园广播站、横幅等媒介,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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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城关第三小学利用手抄报和校园网站进行网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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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上图为舒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组织学生观看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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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城冲中心校召开网络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本次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全县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学生们的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危害,远离罪恶,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师生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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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3 08:37 来源:舒城县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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