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举行“百年光辉历程,全面建成小康”爱国主义读书教育讲故事选拔赛。

比赛中,小选手们紧扣主题,挖掘身边人物和故事,通过一个个红色故事,一件件真实的事例,或激情澎湃或娓娓道来,讲述了自己对祖国、对家乡发展历史的认识。比赛现场气氛热烈,选手们真情流露,把比赛一次次推向高潮,迎得了师生的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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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参赛选手紧张而激烈的角逐,评委们公平公正的评审,共评出一等奖四名,二等奖八名,三等奖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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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比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现出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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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0 08:49 来源: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
假牌、套牌车的存在,不仅损害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不法分子逃避违法和事故逃逸的“隐身符”,给交通管理和治安防控造成诸多难度和不利因素,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假牌、套牌一直以来是六安公安交警查处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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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张某名下有一辆沪A牌照黑色小型普通客车,一直在上海市区行驶。2021年以来,张某陆续收到该车在舒城县交通违法的信息,张某意识到自己车辆被套牌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警情后,高度重视,指令一中队立即侦办此案。

一中队民警通过数据分析比对,成功发现套牌车辆的车主为舒城县干岔河镇人龚某,4月16日,民警在龚某位于舒城县城区住处成功查获套牌车辆,并在车辆后备箱隐蔽处找到沪A牌照,龚某对套用他人号牌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龚某持有的B1、B2证做出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降级,罚款4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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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0 08:41 来源: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 六安新闻网

舒城融媒讯    5月9日上午,舒城县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三里河社区、安徽银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安天·盛世名城小区内联合开展 “感恩母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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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台,给每位过路人送一支康乃馨,还号召大家在心语墙上写下对母亲的祝福,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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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不少人都表示,能够遇到这样的活动觉得很有意义,母亲是每个人心目中最温暖的存在,回到家会把花送给自己的母亲。即使母亲不在身边,也可以写下对她的祝福,回家以后打个电话,或者开个视频聊天。(李循)


希望每一位母亲

身体健康

笑口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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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0 08:34 来源: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全市法院2020年度执行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出炉,舒城法院喜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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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执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是由六安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共选送近30篇案例参选。经过市中院组织评委团认真评选,共评选出10篇执行典型案例,由舒城法院张树光承办及编写的“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村民委员会与韦良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荣获一等奖,由舒城法院朱艺霞承办及编写的“安徽省中阳管业有限公司与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荣获三等奖。


 舒城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案例评选工作,前期积极组织,鼓励号召干警们踊跃参与。通过内部推荐、组织互评等方式,甄选优秀典型案例上报,并以每次评选为契机,不断加强干警们综合素质建设,要求干警们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完善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强化责任追究,努力实现审判执行水平和案卷质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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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8 08:26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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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检察部

“六安市青年文明号”!



扬青春检察风采,奏司法为民乐章


 舒城县检察院第一刑事检察部现有干警9人,其中党员7人,团员2人,本科学历7人,研究生2人,平均年龄30.4岁,是普通刑事案件的中坚力量。舒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先后于2006年、2020年两次被授予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该部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业绩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的主线,秉持“扬青春检察风采,奏司法为民乐章”为口号的创建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深入服务社会、强化队伍建设,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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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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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足检察职能,争创一流业绩

一流的业绩是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不懈追求的目标。近年来,面对捕诉合一、人员转隶的客观困难,大力发扬“团结、奉献、务实、拼搏”的精神,主动加班加点,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办案工作,为“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强化刑事检察职能。第一检察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突出位置,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0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受理审查逮捕97件121人,受理审查起诉346件479人。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刑事犯罪积极推动速裁程序及简易程序启动,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积极探索建立轻刑事犯罪快诉办理,既保证案件质量,又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2020年,舒城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市院指定该院办理的徐某某18人涉嫌寻衅滋事、诈骗、虚假诉讼罪的涉恶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广,为提高办案质量,院从第一检察部抽调2名年轻同志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强证据,确保打击力度和办案效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过失犯罪、邻里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以及其他情节轻微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并予以从宽处理,让司法更有温度、更讲情理。2020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对271件35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29件40人依法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不仅依法追诉漏罪、漏犯,还依法监督侦查、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起诉。2020年以来,监督立案侦查9件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1件12人。二是延伸服务触角,建设服务型青年文明号。通过检察建议、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刑事检察职能的必要延伸,促进社会和谐。向预防和减少犯罪延伸职能。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召开青少年维权主题班会,创建“舒城检察”QQ号,为青少年维权做好“一对一”在线服务,组建参与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资源库,设立舒城县首个法治教育基地和首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法制宣传,以实际行动发扬“青年文明号”精神,为创建“青年文明号”发挥着积极作用。向防范办案风险延伸职能。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网络媒体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以及拟作不起诉等决定的案件,提前做好防范,积极探索听证制度,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向社会综合治理延伸职能。加强类案剖析、犯罪调查,深入分析犯罪形势、特点和规律,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以及电捕鱼、盗采砂石等破环环境资源类案件,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行业乱象监督与治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培养一流人才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一项培养新时代青年人才为内容的文明工程,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青年文明号应该是一支年轻、朝气蓬勃、立足眼前、展望将来的战斗队伍。2020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围绕一流人才目标,把培养一流人才“精品工程”放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位置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检校辩论比赛、释法说理比赛、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庭审观摩等活动,把检察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重点培训与普遍培训相结合。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素质轮训和各类专业培训,确保每名干警每年至少参加一项培训;同时,加大对优秀骨干人才的培训力度,树立队伍标杆,带动整个队伍素质提高。在重点培养下,1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荣获全县十大优秀青年,其中1名干警被上级院抽调办理全国盐业公司茆某某案。三是集中培训与自学交流相结合。采取业务学习例会、办案心得交流会、疑难案件讨论会、专题司法实践问题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并给每个干警配齐《刑事司法指南》等多种专业书籍,鼓励干警自学交流。通过“三个结合”,第一检察部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较快地提高。其中,先后有1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2人被评为“检察业务能手”、3人荣获县优秀政法干警、4人荣获优秀公务员,2人被推荐为全县政法英模候选人。

三、公正执法为民,贡献一流服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主题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第一检察部作为检察机关沟通社会、服务群众的业务部门,在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过程中,第一检察部牢固树立以“公正执法为人民”为宗旨,依照青年文明号的目标要求,狠下工夫抓服务意识、抓作风建设、抓形象建设,大力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服务社会的文明新风,积极回馈社会,获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群众满意率越来越高。一是转变服务理念,由单纯重办案转变为办案与服务相结合。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强化干警服务社会的意识,使每一个干警充分认识到在办案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接待当事人耐心细致、热情友善,予人“如沐春风”之感;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助残日”“法律义务宣传员”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开展法制课堂,举办送法进校园主题班会活动,深入浅出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响应本院组织的扶助贫困学生活动,捐资助学,倡导互助友爱,送温暖、送爱心。二是转变执法观念,变惩罚为主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了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体现刑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目的,在原有的“青少年维权岗”上成立了“未检办案团队”,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真研习关于未成年人管理的各项规定,在讯问未成年人时注意言词、语气,认真调查未成年犯的成长背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趋势进行及时总结,提出防范对策。相关做法在省《小康生活文明风》转载。三是转变工作方式,以内部建设促进执法为民。摆放岗位职责,诚恳接受监督。发放便民服务卡,为群众来信来访、参与诉讼提供指南和方便。向社会庄严承诺四项做法:严守法律,公正司法;坚守初心,爱岗敬业;恪守职责,率先垂范;谨守纪律,自律廉洁。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一流管理

在争创青年文明号的过程中,第一检察部充分认识加强管理对于建设一支青年队伍的重要性,一流的管理更可以给人民群众带来便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科室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通过修订《普通案件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优质高效、符合诉讼规律的办案制度。通过制订《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科室负责人与每位科室干警的职责。通过落实《绩效考评办法》,将干警绩效与职责明确挂钩。二是大力加强纪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三个规定”等硬性规定,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通过组织政治学习、观看廉政电教片等形式强化干警廉洁从检的意识,真正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树立“五个过硬”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与舒城县融媒体中心主办的《法治在线》栏目,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公众对犯罪现象的关注与思考,起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砥砺新作为。舒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市级“青年文明号”为契机,争做新时代“文明青年”,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办案中去,为“四个舒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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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8 08:23 来源:舒城检察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县天气以晴好为主,假日旅游市场持续升温,旅游市场繁荣稳定,市场秩序安全平稳有序。较去年相比,我县游客大幅度增加,主要客源以六安、合肥、安庆、蚌埠等省内周边城市游客及江、浙、沪、鄂游客为主;自助游、自驾游等散客游仍呈主流;旅游类型仍以短线游、观光游为主,健身游、研学游、亲子游等上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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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统计,我县共接待游客30.79万人次,同比增长163.16%,实现旅游收入13855.5万元,同比增长167.26%。万佛湖风景区游客接待人数7.933万人次,同比增长450.13%,门票收入431.145万元,同比增长384.92%;万佛山景区游客接待人数0.94万人次,门票收入38万元,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和疫情防控政策,目前景区内秩序井然。(万佛山景区因去年处于建设中未开放,故无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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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县多措并举,努力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紧抓疫情防控,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四是加强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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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7 08:37 来源: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五一”期间舒城高铁东站客流量统计时段为4月29日--5月6日,共8天时间。期间,累计进出东站客流总量为29427人次,日均客流量为3678人次。其中出发客流总量为14693人次;到达客流总量为14734人次。5月1日,舒城东站进出客流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客流总量突破4000大关,达到4446人。5月5日,再次刷新记录,客流突破5000大关,达到5374人次。“五一”期间,舒城东站客流剧增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百姓出行意愿继续增强。承续了清明小长假补偿式返乡的势头,很多在过年或者清明节期间,没有回舒的旅客,这次利用五一假期回家的很多。这从相当一部分旅客,下车后,仍然在询问出租车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和公交车停车场位置和车次等情况,表明他们还是第一次从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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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始发高铁班次开通的红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努力争取,于4月10日,开通了始发上海到舒城东的班次,有效地扩大了载客能力,大大方便了往来长三角地区群众出行,创下了单趟列车下车人数1377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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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五一”期间,特别是4月30日,5月1日和5日,铁路方加开了多趟临时班次,经停东站,并且恢复开行了一趟高峰线班次,提高了运力保障,承运了部分短途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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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7 08:33 来源:舒城高铁东站综管中心
五一小长假期间,舒城公交提前部署安排,精心组织落实,共投入运营车辆278辆,运送乘客达18万人次,圆满完成节日期间公交运输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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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夕提前部署安排公交安全和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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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高铁东站公交班次满足返乡乘客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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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调人员和车辆支援万佛山景区游客摆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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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创建文明有序乘车环境




【详情】
时间:2021-05-07 08:30 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近日,舒城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办理白事为由,诈骗、盗窃烟酒案,被告人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尤某先后在舒城县张母桥镇、山七镇、干汊河镇等乡镇行骗,与烟酒商店经营者谎称自己与其同村,并编造村里有老人去世且子女在外的虚假事实,进而以帮忙办理丧事需要为由“赊买烟酒”,先后14次骗取烟酒等财物共计24274元。更为令人发指的是,对于一些警惕性较高的烟酒商店经营者,难以用上述方法使被害人“上钩”,尤某便直接拿起烟酒立即逃离。经鉴定,被盗烟酒价值52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尤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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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7 08:25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们正在采茶

4月25日-4月29日,安徽省委党校第4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一班11名学员来到我县高峰乡东港村和西港村,开展“三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进村住户、走访慰问等增强锤炼党性修养的自律和自觉,提升为民服务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学员们正在村民的指导下锄草


活动期间,中青班学员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拉家常、做家务、干农活,融入农村生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学员们主动作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职能,为当地村民排忧解困,努力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

期间,学员们还走访老党员,聆听红色故事,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四军四支队旧址纪念馆。学员们纷纷表示,在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的同时,也进一步坚定了自身的理想信念,今后一定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在日常工作中脚踏实地,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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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6 15:53 来源:高峰乡政府

主办单位: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3660 传 真:0564-8624824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8624824 信箱:86236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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