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央及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安排,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六安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辖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干警问题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电,将按照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信电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每日受理电话时段为8:00—20:00。
举报电话:0564-5302755
邮政信箱:安徽省六安市001邮政信箱;邮政编码:237499
六安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因梅河东路封闭施工,自2021年4月8日起部分公交线路临时绕行。具体方案如下:
公交1路:
自公交东站始发,按原线路运行至华山路口站后,延桃溪东路、龙津大道、梅河路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舒城中学。
不再停靠站点:七星村、东方花园、舒城师范;
新增停靠站点:县医院、华文职业学校、万达兰花园。
公交301路:
自公交东站始发,按原线路运行至东方花园站后,经鹿起路、桃溪东路、龙津大道、东门路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舒城二中。
不再停靠站点:舒城师范、龙睛雅居、仁广路口、仁河村;
新增停靠站点:县医院、华文职业学校、万达兰花园、种子公司、小东门(返程)。
公交4路:
自县客运总站始发,按原线路运行至东方花园站后,经鹿起路、桃溪东路、龙津大道、梅河路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秦家桥。
不再停靠站点:舒城师范;
新增停靠站点:县医院、华文职业学校、万达兰花园。
公交5路:
自公交东站始发,按原线路运行至东方花园站后,经鹿起路、桃溪东路、龙津大道、梅河路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万佛湖中转站。
不再停靠站点:舒城师范;
新增停靠站点:县医院、华文职业学校、万达兰花园。
公交6路:
自公交东站始发,按原线路运行至东方花园站后,经鹿起路、桃溪东路、龙津大道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桃溪大桥。
不再停靠站点:舒城师范、万达兰花园;
新增停靠站点:县医院、华文职业学校。
公交8路:
自县汽车站始发,经龙津大道、桃溪东路、鹿起路、梅河东路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三河站。
不再停靠站点:舒城师范;
新增停靠站点:万达兰花园、华文职业学校、县医院。
公交101路:
自县汽车站始发,经龙津大道、桃溪东路、鹿起路、梅河东路后按原线路运行至终点站百神庙客运站。
不再停靠站点:舒城师范;
新增停靠站点:万达兰花园、华文职业学校、县医院。
通 告
因梅河东路(龙津大道~胡底路)道路改造,为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对该路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时间:2021年4月8日起至合同工期2021年10月31日,期间视施工进展情况酌情逐步解封。
二、道路封闭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辆和过往行人通行,请过往车辆、行人从周边道路绕行。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封路施工,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今天的不便是为了明天的更方便,封闭期间给广大市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敬请支持、谅解。
特此通告。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4月6日
每年上半年,全省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适时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对话会,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等。
针对退役士兵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项目,给予每人100-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关于清理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129号)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均属清理整治范围。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违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私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须立即自行拆除。对未拆除或继续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由国家安全、公安部门依照《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对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六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12318。
特此通告。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安市公安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国家安全局
2021年3月24日
舒城县公安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民众朋友们:
几类易被骗案件类型
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整理如下:
一、新冠病毒疫苗有必要接种吗?
非常有必要。新冠肺炎是由新冠病毒感染引起,以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新发传染病。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几乎所有人都对新冠病毒易感,接种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疫情流行。
二、接种对象和顺序安排?
2021年6月底前,全县18-59周岁所有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没有户籍要求),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都可以免费接种。
2021年7-12月,为老年人(指60岁及以上人群)、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适时安排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武器,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您符合接种条件,请积极配合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并根据单位或村(居)委会的通知前往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
三、疫苗品种和接种程序是什么?
我县目前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推荐的基础免疫程序为2针,2针需间隔14—28天。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请按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四、接种现场需要注意些什么?
1.接种前,请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并详细阅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做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3.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期间请注意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确认第二针接种时间。
五、接种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接种后一周内,请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建议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清淡饮食、多喝水,适当休息。
六、接种新冠疫苗有不良反应吗?
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和国家正在使用的其他疫苗没有差别。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接种部位轻微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可能会出现一过性的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发生怀疑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和就医。
截止2021年3月24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8284.6万剂次,舒城县累计接种17627剂次,未见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和发生。
七、接种疫苗后多久产生抗体?
接种第二剂次大约两周后产生较好免疫效果。
八、新冠疫苗接种是否安全?
新冠疫苗研发、实验、生产、制造、储存、运输等全流程都有非常严格的标准要求,获得国家批准上市的疫苗都是安全性、有效性达到合格标准的。
九、海鲜/鸡蛋/青霉素过敏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新冠疫苗不含海鲜/鸡蛋/青霉素成分,如健康情况符合接种条件,可以接种。
十、有某些病(哮喘/风湿/糖尿病/手术)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和患急性疾病者不能接种。鉴于慢性病患者是新冠肺炎重症和死亡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可在非发作期,且健康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接种新冠疫苗。
十一、错过第二剂的接种时间或延迟接种如何补种?
如错过接种时间,建议尽快补齐相应剂次。
十二、新冠疫苗能不能和HPV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其它疫苗一起接种?
不建议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应与其它疫苗分开接种,并且与其它疫苗的接种间隔至少两周,尽量减少疫苗的相互影响,同时也需要密切观察接种后的反应。
如有狂犬病暴露或外伤等情况需接种狂犬疫苗或破伤风疫苗的,应优先接种狂犬疫苗和破伤风疫苗。
舒城县疾控中心
各位家长朋友:
中小学生正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为此,各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鉴于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长的高度关注,才会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最大限度的避免青少年自伤、自残,甚至厌世行为的发生。为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把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与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建议尽量做好以下几点;
1.登录“六安市校园安全教育平台”,学习安全教育内容,了解更多关于抑郁症、焦虑症相关知识。
2.与孩子多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问题,随时了解并倾听孩子的内心想法。
3. 以平常心看待孩子的成长,不违背规律盲目加重孩子的学业负担。创造良好和谐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打造一个温馨的心灵港湾。
4.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孩子,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传输正能量。
5.教育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未经允许,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避免孩子沉迷于网络和游戏。
6.鼓励孩子多运动,形成健康的体魄、阳光的心态,培养孩子的坚毅力和抗挫折能力。
7.与孩子一道共同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保持规律的饮食和睡眠习惯。
8.与孩子的班主任和授课老师多沟通联系,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状态,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和授课老师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9.对有抑郁、焦虑倾向的孩子,一定要多陪伴,多鼓励,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联系专业心理咨询老师,对孩子开展咨询疏导,并根据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如有必要,请及时到专业的精神卫生治疗机构进行诊治。
10.如果您工作在外地,孩子是留守学生,或者孩子平时由祖父、母照看。百忙之余,请您一定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对他们孤独幼小的心灵要多加安抚,尽量满足孩子正当的内心情感需求,并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和节假日,与孩子团聚。父母的情感关爱,对孩子来说,远远大于对物质的需求。
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共同撑起一片心灵的绿荫。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祝工作顺利,阖家安康。
舒城县教育局
2021年3月
舒城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舒政[2020] 50号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5月7日。
二、禁火范围:全县所有林地及其边缘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时间、禁火范围内,必须遵守以下禁令:
(一)严禁吸烟、丢烟头、野炊,明火照明、烧火取暖、烧山驱蜂驱兽、放孔明灯;
(二)严禁烧田埂(坎)、 烧稻草秸秆、烧草木灰等;
(三)严禁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爆破作业及使用枪械狩猎;
(五)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烧炭、烧灰积肥;
(六)严禁儿童和智障人员,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拘留、罚款、警告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 0564- -8621919
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万佛湖、万佛山管委:
近期我县天气以晴天为主,气温回升,又值清明将至、春耕开始,祭祀和生产用火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急剧上升,我县进入了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分别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为认真落实县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切实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升广大群众遵守《禁火令》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各级林长、网格长责任区域。要将生态护林员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
三、进一步严控野外火源。严格执行县政府《禁火令》。全县除经申报的松材线虫病除治用火外,杜绝一切火源上山。近期各级林长要对责任区进行一到两次的森林防火专项巡林,督促网格员、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各地在进山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全天候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杜绝火种进山。
四、进一步排查隐患。各地要对公墓、坟山、游道、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消除森林防火死角。对历年易造成森林火灾的特殊群体,要登记建档,确定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杜绝因“五类人”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在高火险等级天气,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进行死看硬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根据人员岗位的变动及时调整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体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森林防火信息通畅,反应迅速。从实战出发,做好充分的森林防火灭火人员、物资准备。森林防火物资要下沉到一线。业余防火队伍要人员齐备,做好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六、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对发生的违规用火行为,严格按照县政府《禁火令》、《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从严、从快处罚。对起火原因难以查明的要追究网格员的责任。
七、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的力度。3月22日至26日,森防办联合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分三个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灭火重点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和对年前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组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查找各乡镇和单位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面反馈督查检查情况,结束后将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