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舒城县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适用于在县城规划区、杭埠镇规划区、以及其他乡镇因房屋征收,需要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分配的安置房,分别在安置房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分配原则、管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规定。
该《办法》于2019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舒城县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舒政办〔2014〕52号)同时废止。
相比较原《暂行办法》,新《办法》比较显著的特点是加强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的全过程管理,凸显了安置房管理的三个阶段的综合时效性。一是在安置房规划设计阶段,谋划房屋征收项目时,属地政府应同步对被征收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所需安置房的基本情况,经县房屋征收部门统一汇总后提出建议,在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后由安置房建设部门及时组织规划设计。二是在安置房建设阶段,安置房项目进场施工前须实现净地交付,落实用地指标;安置房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停工,减少各类不必要的检查,全力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三是在安置房分配阶段,分配工作结束后,安置房分配责任单位应在一周内将安置房分配结果报领导组办公室,并将剩余房源移交至县房屋征收部门。
此外,新《办法》调整了适用范围、规范了管理机制、细化了工作职责,并分别从规划设计、建设、分配、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切实有效的改进。加快进程、精简流程不仅体现了相关部门想干事、干好事的高度责任心,也极大程度保障了待安置户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以人为本”的信心和决心。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县安置房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凤璟 卞显阳)
【详情】12月21日下午,舒城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城关镇沙埂村时,发现一处占地面积达100多平方米,正在进行施工的违法建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劝解后,依法组织进行了现场拆除。
据该中队中队长介绍,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队后期将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和增加巡查频率,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舒城县城管执法局 朱思春)
【详情】万佛湖镇协同人社所、扶贫工作站、民政办、财政所等单位,聚力抓好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思想认识到位。深刻认识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特殊贫困人员,对照《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社会保险扶贫的精准性、可及性和实效性。
政策措施到位。按照舒城县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文件规定,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落到实处。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兑现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作力度到位。不断强化社保扶贫工作力度,核清贫困人员参保情况,主动为贫困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服务,切实落实贫困人员代缴补贴政策。采取上门走访、数据比对等措施,核准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乡居保、职保、机关保人员信息,标记原因,制定台账和整改措施,力求应发尽发。
【详情】12月20日,全县2018年度村级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开班。县农委主任宗志松、县财政局局长肖波参加了培训会并发表了培训前动员讲话。
肖波在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二要端正学习态度,加强自我约束;三要学会学以致用,促进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本次培训将持续3天,会务组安排专人向参会人员讲授财政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社保、医疗、义务教育、脱贫与环保等民生政策,财政支农与扶贫资金管理,财务基础知识及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与会计档案管理等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好财政支农政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升换届后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管好用好支农惠农资金夯实基础。全县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街道、农村财会人员等共计295人参加了培训。
【详情】近日,由于天气低温,舒城县三拐塘市场鱼市、活禽等多处经营区域路面出现结冰现象,给经营户和消费者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市场管理站积极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做好防滑保畅工作,得到了市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包括在市场各通道入口醒目位置,设置 “地面湿滑、注意安全”的温馨提示牌;二是要求经营户特别是水产经营户做好积水处置、保洁人员做好路面积水清理工作,减少结冰区域;三是准备好防滑物资的储备,及时为易滑地段铺设防滑材料;四是加强市场防滑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结冰等易滑险情,立即做好防滑措施;五是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准备和信息上报工作。(朱世兵)
【详情】近年来,县征管局立足公开公平公正的根本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优化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一是调整补偿标准。根据实际,依法合理地调整和细化临时安置、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标准,更大范围地考虑被征收群众的现实需求。增加临时安置费奖励政策,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给予国有土地上增加1元/㎡奖励,集体土地上增加40元.月/人奖励,确保群众租得起房。
二是修订完善政策。修改、制定、汇编补偿安置政策,印发《舒城县城区2018年度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说明》、编印《舒城县房屋征收政策汇编(2018年)》、修改拟定《舒城县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国有土地上住宅、商业、工业征收政策,集体土地上安置人口、户(代建户)、住改非认定等,科学合理地完善现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为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供给。
三是严格征收程序。制度规范抢装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认定办法,严厉打击恶意增加补偿内容、企图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出台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明确认定部门、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处理办法等,使相关认定工作有据可依。所有征收补偿、安置房分配严格实行全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安置管理。坚持补偿安置优先,继续实行购房券安置、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并存的多样化安置方式。今年以来共审核发放购房券1.1亿元、安置142户。启动全县安置房建设管理摸底登记,引进安置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置房源管理、安置房分配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平稳推进安置房分配,完成花溪园、紫荆园、原化肥厂宿舍区、舒勤孔集二期等地块分配2300户、27.16万平方米,加快安置工作进度。
【详情】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落实省市部门要求,更好地指导舒城县县域乡村建设。12月21日下午,县住建局在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召开舒城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专家评审会。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专家评审团、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员以及县住建局部门相关负责人共15人参加会议。
会议特邀安徽建筑大学教授蔚芝炳教授及专家评审组成员根据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前期对我县的现状调研、资料收集情况,从乡村建设发展目标、乡村体系规划、用地规划、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规划、风貌规划及村庄整治指引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提供了宝贵指导意见并形成专家评审成果稿。
本次专家评审,立足于舒城县乡村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乡镇意见,修改完善了《舒城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年》,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毛月月 解周)
【详情】12月17日,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对2018年度全省党史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表彰,舒城县委党史研究室荣获 “2018年度全省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县委党史研究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史“科教书”、“营养剂”的作用,积极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亮点纷呈的党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纪念建党97周年、领导干部党史教育日等系列活动。为全县中心学校、中学免费订阅《党史纵览》杂志,拓展了党史宣传教育的影响力。组织党员干部到金寨县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联合制作党史电教片《红色舒城》,编辑出版《与改革开放共奋进》,完成《中国共产党舒城历史》送审稿工作,开通了“舒城党史”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了舒城的红色历史和发展成果,舒城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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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意识、政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21日,县民政局组织开展法纪宣讲活动,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赵猛应邀作辅导报告,民政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赵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辅导,特别是结合近年来我县查处的部分违法违纪人员,用典型案例作警示教育,论据充分、效果明显。
汤安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监察法》和《条例》主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准确把握《监察法》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不断提升自我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二要强化法治意识,始终按照党纪、党规和法律做决策、办事情,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认真研究民政工作风险点,严把“资金链”的中间环节,把“民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忧排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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