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县妇联联合县泳协到千人桥中心小学安置点开展暑期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并送去慰问品。
志愿者现场演示溺水急救方法
志愿者为孩子们发放慰问品
【详情】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被告李某某于调解当日当场给付原告陈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款15万余元。
2019年12月30日下午,陈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舒城县舒张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柏林乡吴庄预制厂附近横穿道路行驶至逆向车道,与李某某驾驶的沿舒张路由北向南直行的无号牌摩托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发生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陈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因无证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某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后申请法医鉴定,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高达2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起事故已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因无证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可以作为认定李某某侵权责任比例的依据。在处理本案时,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李某某家庭实际情况(配偶身患癌症,李某某本人因身体原因亦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以及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多次组织陈某某和李某某做调解工作,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李某某赔偿陈某某各项损失合计15万余元,李某某于调解当日向陈某某付清全部赔偿款。本案得以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同行。本案中,陈某某横穿道路后逆行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此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案中,李某某无证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由此引发事故,造成了一系列不利后果。因此,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都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汪洁)
安徽师范大学志愿服务队11名学生于7月21日来到舒城县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在柏林乡受灾群众安置点,学生们帮助受灾居民搬运物资,打扫卫生,为受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8月3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同组成医疗队来到我县千人桥小学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开展义诊活动。
活动从当天上午8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来自省城的8名专家、医师冒着烈日酷暑,轮番为安置点400多名受灾群众检查身体、免费发放常见药品,并为群众答疑解惑。
考虑到夏季蚊虫较多这一特殊情况,医疗队还提前准备了治疗蚊虫叮咬和皮肤过敏的药物,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高洁)
“您好,我是舒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是你们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在调解室内,只听说话声,却不见原被告双方。原来被告人在北京工作,受疫情影响往返不便,舒城县人民法院利用调解平台线上进行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承办法官在电话征得被告同意后,由书记员协助细致地向当事人介绍了云解纷平台的操作流程,引导被告成功注册登录。在法官在线发出视频调解邀请后,被告进入了视频通话,法官耐心劝和,但发现双方已无和好可能,遂将原告的调解意见告知了被告。由于事前已做了电话沟通,现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抚养问题进行核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书记员将调解笔录通过平台发送给被告,其核对无误后利用手写功能在线签字确认,足不出户,在线案结事了。 舒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优势,为审判调解工作插上了“云翅膀”,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张莉 陶涛)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盛夏时节,小区的绿化草木可以方便居民日常避暑遮阳。但近日,县园林管理所却接到市民热线,反映龙舒花园28号楼周边一株胸径近35公分的乌桕濒临死亡,希望能给予技术指导。
接到电话后,县园林管理所绿地养护股人员立即进行实地勘察,发现该树全株已无叶片,且树干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乌桕黄毒蛾。该蛾的幼虫可取食叶片,啃食幼芽、嫩枝外皮及果皮,轻则影响生长,重则整株枯死。更让周边住户担心的是幼虫毒毛触及皮肤,会引起红肿疼痛。
本着“群众面前无分外事”的原则,县园林管理所立即和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小区物业沟通后,帮忙联系专业园林公司,抢抓晴好天气对小区内14株已受不同程度虫害的乌桕树喷药。
事后,县园林管理所人员还主动对接热线市民,将处置流程及目前情况向其进行了详细说明,该市民表示非常理解认同,对县园林管理所快速反应、主动担当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肯定。(邹静)
自7月中旬以来,我县多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农业机械和农业基础设施受损,农机化生产受到影响。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县农机中心快速响应,积极行动,组织农机抗灾自救,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加强指导和服务。制定下发防汛救灾工作的应急预案,成立了农机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3个防汛救灾工作小组,抽调6位技术骨干包保千人桥、桃溪、柏林等受灾严重乡镇,与受灾农机大户、生产服务主体对接,第一时间分赴现场核实受灾,摸清抗灾自救作业机械需求,有力有序组织调度农机具参与抗灾及生产自救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农业生产。
抓好机具供应和检修。充分发挥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加强与经销企业的联系,做好相关农机具和零配件的供应和储备,同时部署好防汛期间农机安全检查及机具检修工作,开展防汛防洪、抢险自救等知识宣传,增强农机组织和机手自主抢险和自救防灾意识。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防汛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安排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和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排查灾区农机设施,抓好救灾作业农机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9家农机生产服务主体开展集中育秧和机械化插秧,投入了收割机76台,烘干机462台(日烘干能力7250吨),抢收早稻5700亩、399万斤。下一步,县农机中心将组织技术力量,落实有效农机作业技术措施,根据灾区乡镇农田水淹程度组织农机跨区耕作、播种作业,适时抓好补改种工作。
7月29日,由壹基金.华帝股份.阿里巴巴公益联合救灾伙伴执行机构港荣公益捐赠的 “壹基金温暖包” 发放仪式在千人桥镇中心小学举行。
壹基金此次共捐赠“壹基金温暖包” 180个,共计价值6.57万元,其中:桃溪镇36个,柏林德仁学校21个,柏林仁峰学校43个,千人桥中学安置点40个,千人桥重阳中学8个,千人桥中心小学32个。
温暖包里装有包括胶鞋、雨衣、睡袋、防灾知识手册、学习用品等在内的二十多种抗灾物资,由舒城县妇联协调统一发放到事先登记好的安置点儿童手中。(李循)
经查:嫌疑人陈某某在家自制一套电捕鱼工具,当天下雨闲来无事,想着现在正处于汛期,河里水大鱼也多,用电捕鱼器打点黄鳝回家吃,陈某青自认为南港河下游不能电捕鱼,以为此处位置偏远可能不会有事,岂料仍然难逃法网,如意算盘落了空。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某非法捕捞行为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舒城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请给鱼儿们一个舒适的家
对非法捕捞 say no!
自2020年7月18日以来,我县全境普降特大暴雨,造成我县河流、湖泊水位汛猛增长,晓天镇、百神庙、城关等乡镇出现汛情,丰乐河全线超历史最高水位,部分河段相继破圩。2019年机构改革后,舒城县应急人第一次面临的超百年的洪涝灾害,他们始终站在防洪抢险的最前线,涌现一批感人事迹。
百神庙镇 张子东
城关镇 杜荣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