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县重点工程处组织召开了万佛路及清水路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体育中心、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住建局城建档案馆以及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共同参加。
此次竣工验收分为现场查看、查验资料和项目汇报总结三阶段进行。首先查看现场和资料,其次在会上听取各参建单位工作汇报,运行管理单位、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等单位的建议和意见。最后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一致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该项目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实施,安徽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工大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万佛路位于县城西部,北起桃溪西路,南至快速通道,道路总长3.2km,道路红线宽50m。清水路位于县体育中心北侧,西起华盖路,东至万佛路,道路总长700m,道路红线宽16m,总投资约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箱涵、交通、监控、排水、照明、绿化等。该道路建成通车后将极大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使城区西南出城更加方便、通畅。(谢昊 吕秀明)
8月31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故意伤害一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俊东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某受被害人束某之邀,合伙经营砂石生意,因束某未能如约提供砂石,李某遂提出撤回投资。2019年10月11日晚,李某、束某俩人发生冲突,李某持事先准备的菜刀砍伤束某左、右手臂,后在束某转身准备离开现场时,再次持刀砍伤其后背。经鉴定,束某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民事纠纷,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认罚,且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获得谅解。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此次法检“两长”出庭审理案件,是舒城法院落实入额院、庭长带头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两院“一把手”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既发挥了领导表率效应,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公正,持续为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陶倩)
晴川一品小区位于县城桃溪路以北、立人路以东,三里河路以南,周瑜路以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56970.4平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36690.08平米。
效果图
近日,为期20天的舒城公交首届驾驶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迎来了考核,利用县通运驾校训练场地,进行首届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皖西技术学院、县人社局、华文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与现场监督,共有66名公交驾驶员参加考核。
8月27日,团县委联合县图书馆、县消防大队成功举办“七彩假期 与爱同行”夏令营活动,由3名“童伴妈妈”带队的15名童心港湾留守儿童参加活动。
在舒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干汊河镇胡底烈士纪念馆,少先队员们接受了一场“沉浸式”的精神洗礼。在鲜红的大队旗前,他们面对烈士铜像重温入队誓词,庄重地向烈士铜像行大队礼,随后,在“小喇叭”讲解员郭好玮的带领下,进入纪念馆内了解胡底烈士的英勇事迹和中国共产党党史,缅怀革命先烈,追忆红色历史。
活动第二站,同学们一起饶有兴致地参观了南溪悦书房和县图书馆,体验文化的魅力。县图书馆馆长张兰英热情接待了小读者们,并主持了一场读书交流活动。读书会上,同学们背古诗、朗读文章、分享读后感、讲小故事、展示才艺……在张馆长的点拨下,联系学习和生活实际,积极探索文字背后的奥义。交流活动在绘本阅读中走向尾声,同学们逐渐敞开心扉,积极思考,踊跃发言,收获了知识,感受到文化的磅礴力量。
在活动的最后一站县消防大队,同学们一起观看了《烈火英雄》,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并参观消防内务设置和消防器材装备,亲身体验了消防生活,高兴地从消防员叔叔手中接过书包和学习用品等爱心捐赠。通过参观体验,孩子们意识到防火的重要性,切身感受到灭火救援工作的不易,对消防指战员的敬佩和崇拜之情油然而生。
本次活动旨在丰富童心港湾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拓宽视野,增长见识,砥砺他们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努力成长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