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20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三批环境信访件106件,涉及环境问题178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68个、水环境问题46个、噪音问题33个、土壤问题16个、生态环境问题9个、其他环境问题6个。第十三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25件)、安庆市(12件)、淮南市(9件)、宿州市(8件)、六安市(7件)、蚌埠市(7件)、马鞍山市(7件)、滁州市(6件)、芜湖市(6件)、阜阳市(5件)、亳州市(4件)、池州市(2件)、淮北市(2件)、铜陵市(2件)、宣城市(2件)、黄山市(2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8日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19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二批环境信访件114件,涉及环境问题179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68个、水环境问题36个、噪音问题32个、土壤问题20个、生态环境问题13个、其他环境问题10个。第十二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24件)、安庆市(11件)、池州市(10件)、六安市(9件)、滁州市(9件)、阜阳市(7件)、淮南市(6件)、蚌埠市(6件)、淮北市(6件)、马鞍山市(5件)、宿州市(5件)、铜陵市(5件)、宣城市(4件)、黄山市(3件)、芜湖市(2件)、亳州市(2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2021年重点高校继续面向农村等地区实施招生专项计划通知,明确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9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
转办第十一批信访件113件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18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环境信访件113件,涉及环境问题169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71个、水环境问题35个、噪音问题31个、土壤问题15个、生态环境问题9个、其他环境问题7个、辐射问题1个。第十一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5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31件)、马鞍山市(10件)、六安市(9件)、淮南市(8件)、安庆市(8件)、芜湖市(7件)、滁州市(7件)、亳州市(7件)、蚌埠市(6件)、宿州市(5件)、铜陵市(5件)、阜阳市(4件)、池州市(3件)、黄山市(2件)、宣城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16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九批环境信访件114件,涉及环境问题177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62个、噪音问题43个、水环境问题39个、生态环境问题14个、土壤问题10个、其他环境问题9个。第九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25件)、六安市(13件)、淮南市(12件)、亳州市(9件)、铜陵市(9件)、阜阳市(8件)、马鞍山市(7件)、滁州市(6件)、蚌埠市(5件)、芜湖市(5件)、池州市(5件)、宣城市(4件)、黄山市(3件)、宿州市(1件)、安庆市(1件)、淮北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15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八批环境信访件130件,涉及环境问题203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74个、噪音问题45个、水环境问题42个、土壤问题15个、生态环境问题14个、其他环境问题11个、辐射问题2个。第八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30件)、蚌埠市(11件)、阜阳市(11件)、淮南市(10件)、宿州市(8件)、安庆市(7件)、芜湖市(7件)、马鞍山市(7件)、亳州市(6件)、六安市(6件)、池州市(5件)、宣城市(5件)、滁州市(5件)、淮北市(5件)、铜陵市(4件)、黄山市(3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7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4月14日10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环境信访件112件,涉及环境问题159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54个、噪音问题32个、水环境问题30个、生态环境问题13个、土壤问题13个、其他环境问题17个。第七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25件)、安庆市(11件)、淮南市(8件)、铜陵市(8件)、阜阳市(7件)、芜湖市(7件)、马鞍山市(7件)、亳州市(6件)、宿州市(6件)、池州市(6件)、宣城市(6件)、滁州市(5件)、蚌埠市(3件)、六安市(3件)、淮北市(3件)、黄山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G237六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工程(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金安区G40(沪陕高速)东桥互通北侧李三路,路线沿高压走廊带向南接寿春路与一元大道交口,沿现状一元大道(寿春路-合武铁路段),终点位于合武铁路桥南侧。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15公里(含改造利用一元大道5.7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东桥互通长2公里,按一级公里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跨G40桥梁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33米;东桥互通至寿春路段长7公里,按照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双向八车道,路基宽60米;寿春路-合武铁路桥南侧长6公里(含利用段5.75公里),双向八车道,路基宽60米。全线设置桥梁400米/1座,涵洞30道,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4处及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主办科室:六安市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科
邮政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联系电话:0564-3378117
邮政编码: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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