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又称花园城、竹子市,位于舒城柏林乡花城村境内,舒(城)六(安)公路之西侧。城址为正方形,长宽各1000米,有对称的四道城门遗迹。城外有护城河,周边为平原。西城垣残高约2.2米,基宽13.8米,顶宽9.8米,为夯土筑成;东、南、北三面城垣均高于地面1.5米以上,已被复垦为耕地。城址内现为水稻田,有民居数处。其东南角有一高地,俗称狮子地,上有聚落遗迹,原有六口水井,现已平毁。高地处挖土尺余,可见石板路。狮子地北有一高约10米土墩,俗称大古墩。
据光绪《续修舒城县志》记载,此处在舒城达六安州官道旁,为宋代之前建。南宋初曾为屯兵戍守之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安徽省文物局专家组经实地调查,发现城址内有大量鼎、鬲等器物和砖瓦残片遗存,具有西周时期特征,确定此处最早应为周代城址。1998年5月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