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张母桥镇多措并举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巡查组及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要求,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一级网格以联系村班子领导、驻村镇干以及抽调的镇干部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所包保村秸秆禁烧工作,分片分组包干指导监督所负责区域内的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二级网格以村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以村两委为成员,分片包干,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确保所包片秸秆搬离田、全还田、集中存、不焚烧。三级网格以村民组长为主要责任人,以网格信息员为成员,包干到户、包到田块,实行人盯人,死看硬守。
二、广泛宣传、提前预警。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以及秸秆还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提高全民的禁烧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利用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邀请他们作为禁烧宣传员,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学校自身优势,不仅让教职员工更要让广大学生知道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并由学生带动家长了解、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活动。
三、严明纪律、真抓实干。禁烧期间,所有镇村干部必须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实行请销假制度,驻村工作组人员必须经工作组长和镇主要领导都同意方可离岗,否则视作擅自离岗论处。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将依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问责。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查,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镇分别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组和督查组,加强禁烧期间的巡查督查。巡查组重点检查各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焚烧火点处理情况等;督查组重点检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和镇村组三级网格责任落实情况等。对工作不力,发现火点的村(街)适时予以调度。禁烧工作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与工作绩效考评相挂钩、与镇村干部评先评优相挂钩,年终工作总评实行一票否决。禁烧工作实行有奖有罚,奖惩分明和镇村干部同奖同罚制度。(胡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