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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7日 09:00          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数:7928
春节临近,为保护城区春节期间大气环境,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专门制作了《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向城区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倡议书中真诚期望广大市民为了大家共同居住的美丽、舒适、温馨家园,在允许燃放的腊月三十至正月初六的规定时限内,走出传统节日习俗,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减轻空气和噪声污染,减少固体垃圾,降低安全事故,用更安全、更文明、更生态、更宜人的方式欢度一个欢乐、祥和、安宁、清新的“低碳”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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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从2月2日开始,落实专门人员,分别向居住小区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张贴和分发倡仪书300余份。在宣传中,得到城区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响应。纷纷表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积极响应,带头禁燃,为保持良好的大气环境贡献微薄力量。(朱学平)

舒城县城区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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