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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放春节期间 企业外地员工留舒过节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8:47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7518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放春节期间

企业外地员工留舒过节补贴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 2021 年我县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给疫情防控带来的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发放春节期间企业外地员工留舒过节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
2021 年 2 月 11 日(除夕)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正月初六)。

二、补贴对象
春节期间,在岗参与生产、培训的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户籍地在省外的员工和县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上户籍地在县外的员工。(重点项目详见舒办发〔2020〕1 号)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天 200 元的标准补贴。
鼓励各企业在法定的加班工资等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上述员工不低于 600 元/人的配套津贴。

四、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付。

五、申领手续
2021 年 2 月 28 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向所在乡镇(开发区)书面提交申请表、人员在岗证明(包括签到表或电子考勤打卡等)、健康码查询春节期间留舒的截图(需春节七天留舒在岗)等;由乡镇(开发区)负责辖区内企业补贴的审核把关;县人社局负责收集汇总;县财政负责补贴拨付至各企业。

六、有关要求
企业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进行申报,如发现企业虚报材料的,则取消对该企业的补贴并依法列入失信名单。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补贴的宣传和审核工作,科学安排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及时兑现补贴,让留舒过节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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