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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黄家财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8:56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阅读数:4566

 9月21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家财、鲍俊、王孝凤、张成兵、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7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宣判。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黄家财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四千万元;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鲍骏、王孝凤以及被告人张成兵、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等分别判处十三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张成兵2015年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与本次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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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2日,舒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家财等7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时图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黄家财同顾勇(已死亡)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合肥市长江西路黄家财经营的强顺金鑫警犬繁殖基地内(以下简称“合肥狗场”)及周边区域长期开设赌场敛财。在赌场发展过程中,为维持赌场的稳定性、秩序性、安全性,树立非法权威,黄家财、顾勇以高额固定工资先后招募被告人鲍骏、王孝凤、陈玉龙、张成兵、吴启峰及王君、李剑、吴永斌(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赌场内从事管理、“抽头”、接送、护场、望风等事务,分工明确,逐步形成了以黄家财为首要分子,以王君、鲍骏、王孝凤为重要成员,以张利军、杨涛、王博、郑亮、王虹国、高洋、袁圣业、苑建华(张利军等8人均另案处理)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利益、确定强势地位、维护非法权威,长期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以赌养恶、以恶护赌,并相继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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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家财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多次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鲍骏、王孝凤明知被告人黄家财等人开设赌场,积极参加,情节严重;多次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张成兵明知被告人黄家财等人开设赌场仍参加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四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储成柱、吴启峰、陈玉龙明知被告人黄家财等人开设赌场仍参加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黄家财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鲍骏、王孝凤为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成兵、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舒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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