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便于管理、便于工作、便于指导的原则,初步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县委非公工委负责、民政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体系。在管理体制上,采用“属地”、“属业”两种形式。对一些规模较小,政策性、专业性不强,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不紧密的社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对一些政策性、专业性较强,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紧密的社会组织实行部门管理。 坚持“应建尽建”原则,灵活运用“独、联、挂、统、荐”等组织设置方式。独,即对3名以上正式党员、又有合适支部负责人人选的,单独建立党支部;联,即对党员不足3名的,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联合支部;挂,即对仅有个别党员的,把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所在地基层党组织;统,即在社会组织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党支部;荐,即对部分没有党员、党建工作“空档”的,由组织人事、民政、劳动等部门推荐党员员工,创造条件组建党组织。
坚持“选、派、育”并举,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注重把党性强、业务精、善于团结群众、热爱党务工作的社会组织业务骨干,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上来;对暂时没有合适书记人选的,由县委非公工委党建指导站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纳入本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升能力素质。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在规模较大、人数较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社会组织中,从业务骨干、高管人员、年轻人中发展党员;把党员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注重分类施教、因人而异;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管理。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25场次,发展党员16名。
根据社会组织自身特点,按照“灵活、小型、多样、管用”的原则,在各单位组织开展“亮身份、设岗位、做表率”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了“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送技术、送服务、送文化”的“三进三送”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在“三八”、“五一”、“五四”、“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体活动。着力消除党员职工的“临时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增强团队精神。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8场、文艺演出65场次。
采取税前列支、财政扶持、社会支持、党员自愿捐助等办法,多渠道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同时,争取业主支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资源,为社会组织党组织提供活动阵地。(杜院生、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