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近日,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全县今年所有在建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落实责任主体。该局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股、质监站、规划设计室等相关同志为成员。各乡镇、开发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质量安全治理。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按照《六安市农村房建管控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强化农村自建房审批,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审批工作由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时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力度,规范农房新建、改建、扩建管理秩序,重点对农村自建房建材质量进行严格把控,持续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责任追究。县住建部门联合各乡镇、开发区加强在施工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对存在违反农房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组织开展科学建房知识普及活动,以及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将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延伸到村,着实提高广大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对此次排查问题突出地区、治理不力的乡镇,将以通报、约谈、挂牌等形式进行督办。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属地、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到位。(毛月月 解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