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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对万佛山风景区部分道路 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8:54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数:4424


我县万佛山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已于2021年4月22日正式对外开放,鉴于景区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五一”节日各项工作部署的精神,结合自身接待容量条件,已对外发布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和疫情防控政策,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景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着力为广大游客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有序、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舒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五一”期间对进出景区的S454省道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每日7:00—17:00

二、限行措施

一)对G105国道与S454省道交口处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1.从景区驶往G105国道方向的车辆允许通行;

2.从G105国道驶往景区方向的车辆,需在此处接受核查,非持有景区游览“预约码”游客乘坐的车辆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之必需驶入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二)对S454省道42km+200m处(平田街道南)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1.经此处驶往平田街道方向的车辆允许通行;

2.经此处驶往景区方向的车辆,需在此处接受核查,非持有景区游览“预约码”游客乘坐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其他要求

(一)所有进出景区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二)所有进入景区车辆应当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有序停靠;如遇交通拥堵,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

(三)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谨慎驾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驾车期间应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发送短信微信,严防分散注意力;驾乘汽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

请广大居民和游客按照本通告要求,提前安排好出行、旅游计划,自觉遵守上述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服从公安执勤民警及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对违反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安机关倡议广大居民、游客自觉遵守景区相关管理规定,充分展示舒城市民和广大游客良好形象,共同提升景区旅游品质。因本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给您带来的出行或旅游不便,敬请社会各界、广大居民和游客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舒城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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