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几年县城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实际状况,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从自身职能出发,采取有力举措,着力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一是超前规划。为缓解城区“停车难”现象,该中心从规划源头出发,统筹考虑停车问题。首先,依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舒城县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完善全县公共停车场布局;其次,在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针对具体单元地块,提出停车位配建的具体要求,并在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予以落实。
二是加快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一是在城南、城北分别选址新建两个大型公共停车场。二是在不影响学校教学活动的前提下,选择临近城市道路的学校操场下面(如舒城二中东校区),建设公共地下停车场,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问题。三是结合城市绿地广场建设,在县农机局地块、城东中央公园地块规划多个社会公共停车场。
三是严格审核住宅、商业等各类开发项目的停车配建指标。在规划方案审批过程中,该中心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规范规定要求,对于达不到停车配建指标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于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律要求配建地下停车场。例如:已建成的拉菲公馆、玖隆·皇家花园、鼓楼新城等开发项目的地下停车场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是强化批后管理。配套“事中巡查”机制,对规划有地下停车场的建筑,重点跟踪巡查,防止开发单位私自变更地下停车场设计,从源头上杜绝减小地下停车场面积现象。对不按已批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