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对县舒城中学附近沙埂村一违法建设实施了强制拆除。
据现场城管执法人员介绍,沙埂村村民汤某某未经审批擅自在自家住房附近建设房屋,准备开学时出租给陪读家长。执法人员发现后,多次前往现场制止,并约谈当事人、宣传讲解村民建房的相关政策和应办的手续,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自行恢复原样。但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整改决定,继续进行违法建设。10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大队对此处面积 6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都属于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并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舒城县城管局 朱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