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县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县人大重点建议以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在县房管局四楼会议召开。县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房管局物业管理股全体人员共40余人参加会,副局长韦刚主持会议。
会上学习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舒政〔2016〕60号)、《关于印发<舒城县物业管理小区维修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舒安办〔2019〕22号)两份文件,通读了县人大第46号重点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针对落实县人大重点建议,韦刚要求,县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一要以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物业管理深入全社会,深入居民,同时规范自身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二要确定2019年度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个数和成立时间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动;三要在自身职责全县内,持续抓好各物业小区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环境卫生整治、物业小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并保持常态,四要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体系,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后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以此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针对安全生产,结合县安委办文件,韦刚要求,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应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维护企业,与之签订物业小区公共区域维修维护合同并报县房管局备案;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维修维护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审查及作业过程监管。对动火、带电、高空、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房管局物业股,房管局物业股接报告后会同社区物业办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实施,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安排物管人员旁站监管。所有检修维修资料档案均应整理归档。若物业服务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作业,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从严查处;三是严格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工作要求,抓好施工安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会后,房管局将分别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舒城县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