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今年以来,县开发区司法所根据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县开发区司法所对22件重大纠纷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保障了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管理。开发区司法所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作为衡量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和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人民调解案件,认真做好后续跟踪,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谈,对想要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开展司法确认,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省了司法资源。
细化业务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制定各类纠纷的调解协议示范文本,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司法业务能力。同时安排司法所业务人员现场讲解调解案例,讲解司法确认的相关程序和内容,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文书进行指导,提升司法确认工作知晓率和覆盖面,切实将司法确认工作落到实处。
深化宣传落实。要求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狠抓落实,宣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积极向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优势,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避免出现当事人反悔导致长期无法履行、反复调解的现象,造成大量的公共资源浪费。
定期业务对接。与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业务沟通协调机制,就如何建立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调解资源互补和科学对接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全方位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最大限度地调处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开发区 王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