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我县经济建设、脱贫攻坚、减贫摘帽的重要举措之一。7月份以来,千人桥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参保缴费完成率、人均缴费水平、到龄待遇领取率、保险关系注销(死亡)率等主要指标。
提高参保缴费完成率。7月11日,全县完成了今年第五批次的保费划扣工作。截止目前,千人桥镇未完成缴费任务的人数差额为2675人。为如期完成任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一步集中人员、时间,利用镇、村集体会议、两微一端、电话短信等各种平台形式,抓住有利时机,发动群众在7月底将保费足额预存,确保在8月初的划扣中,完成年度缴费目标任务。
提高人均缴费水平。经过4月份的升档提标,全县最低人均缴费应为300元,为促使人均缴费水平达标,该镇人社部门协同民政、残联、扶贫、卫生院等部门,组织镇村干部“村村入、组组访、户户到”,对缴费成功人员开展二次增缴,督促其预存保费;对未成功人员直接宣传提高后的缴费档次,让广大群众意识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争取在确保完成缴费任务的基础上,人均缴费人水平也能够达标。
提高到龄待遇领取率。根据省、市要求,各乡镇须按月及时办理到龄人员的待遇领取手续,且待遇发放率要达到100%。为了切实保障到龄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到龄欠费人员,该镇将及时通知参保人员,做好补缴费手续;对于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将及时通知其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对于没有及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致参保群众利益受损,该镇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提高保险关系注销(死亡)率。通过计生统计系统、派出所登记注销信息、各村(街)上报情况,定期进村入户摸排高龄、疑似死亡重点对象,逐一核实参保人员现存状态,并一一与领取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死亡一例、及时注销一例,达到信息系统中死亡人员注销工作清零的目标,坚决杜绝死亡冒领、骗领、重领现象发生。对死亡冒领、骗领、重领的现象听之任之、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潘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