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镇乡建立村级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制定下发《村级组织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村集体重大事项及活动报告表》,对报告主体、时限、方式等方面提出规定和要求。加强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范能力。
该乡明确,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及村“两委”集体为需要报告的对象。每月定期报告,遇有情况及时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在自查申报基础上,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汇报。经村监会审核后,申报表上交乡纪委和乡党委。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村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和工作述职的内容,对无故不报或虚报、假报的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纪又不如实报告的从重追究。(彭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