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2. 乡镇聚焦
  3. 高峰乡
  4. 高峰乡垃圾焚烧炉投入使用
高峰乡垃圾焚烧炉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5:38          来源:     阅读数:3581

2012年度,高峰乡党委政府自筹资金200多万元开展环境连片整治,其中投资15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15万元,投资70元建设垃圾焚烧炉,投资6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等。

高峰乡垃圾焚烧炉位于普明村胡安组,使用面积约1530平方米,于 11月6日进行运行调试,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盛吉学 曾亿山)

主办单位: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3660 传 真:0564-8624824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8624824 信箱:8623660@163.com

皖ICP备07011113号-1 皖网宣备070025 Copyright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107号    技术支持:舒城传媒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