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罗山村姚塘村民组的村民秦某放本组池塘水灌溉自家农田,与本村民组的汪某发生口角,随后秦某在继续进行拖拉机耕地作业时突然晕倒,被周围群众发现并被送往五显卫生院,经抢救无效于10时50分左右死亡。
当天下午1点50分,五显派出所接到报案,死者家属咬定死者死亡与汪某发生口角有关,准备把尸体抬往汪某家中停尸闹丧,所长立即组织全体干警赶赴现场,同时镇党委副书记储照兵带领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人等迅速赶往当地负责处理此次突发事件。公安派出所对整个事件作了缜密的调查,了解到死者秦某与汪某二人只是发生口角,并未有肢体接触,不构成案件。
镇工作组通过多方面,多层次做了大量工作,次日一早,又到村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一天的努力,促成汪某与死者家属达成了由汪某赔偿2万元作为丧葬费的协议,并要求今后不再发生妨碍社会治安的事件,谁首先引起谁负责。由于处理及时,这起事件得到了及时控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刘根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