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接待。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对其基本情况和咨询概况做好登记。对于群众提出的不属于法律援助中心权限和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做出合理的解释,积极引导群众向有处理职权的部门反映情况。
二是积极调解。对一些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简单矛盾纠纷,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尽可能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引导群众通过其他仲裁、诉讼等有关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做好宣传。通过解答咨询,利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四是及时回访。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来了解事情的处理进展情况,详细了解当事人是否已按照协议履行,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