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救急难”资金募集、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募集、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持续性、针对性和规范性。近日,舒茶镇13个村(街)相继召开“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大会。
会议选举了各村(街)“救急难”互助社法人代表、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各村(街)相继设立了办公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要求,依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政府救助,传递社会关爱。舒茶镇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立足于“托底线”,创新机制,探索路径,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居民的救助和帮扶,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成立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负责指导开展“救急难”日常工作,为“救急难”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各村(街)及时成立“救急难”相关组织机构,设立工作场所,配备工作人员(可兼职),确保“救急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一份倡议书、在镇村电子荧屏上打流动字幕、编发手机短信等形式,从政府作用、个人权利、家庭责任、社会参与等方面,多角度宣传开展“救急难”工作的意义、范围标准和有关情况,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救急难”工作,积极参与“救急难”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拓宽筹资渠道。将“救急难”资金纳入临时救助资金财政预算,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切实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救助。
(四)加强督查管理。加强对“救急难”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落实“救急难”工作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理。
截止目前,该镇13个村(街)已募集“救急难”资金30余万元。(周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