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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广播电视工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7日 17:34          来源:     阅读数:6170

舒广电[2006]17号

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规范地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和谐社会。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情况,现制定乡镇广播电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软件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广播电视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强化管理。

2、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预案,并张挂上墙。

3、建立学习制度,每周至少保证半天学习时间,要有完备的学习、会议记录,业务、技术档案。

4、各乡镇有线电视严禁自办新闻、广告和接收境外卫视节目。本辖区内无私自销售和违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现象;辖区内有线电视小网全部持有效证件接收境内电视。

二、硬件建设

1、站室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络,必须确保完整收转县台广播、电视节目。村通播率达100%,村民组通播率达90%,大小喇叭常响率达90%,村广播室建室率达100%、做到“六个一”。

2、乡镇政府所在地安装2-3只大喇叭或调频音箱,每个村民组确保1只以上大喇叭或调频音箱。

3、各乡镇要加大对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力度,同所属的村、企事业联网率达80%,要采用调频广播、有线电视共缆传输技术,发展小调频音箱入户。

4、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任务,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长期通。对“返盲”的村村通点要及时修复。

5、加强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巡查,确保网络安全,对用户投诉的一般故障在12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

6、全年广播内宣稿件300篇,外宣稿件60篇。

三、服务质量

严格落实主任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无推诿、扯皮现象。在工作中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接待群众要态度热情、和蔼、诚恳。为民服务时求质量、讲实效、行为规范、文明操作(施工)。力求做到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

此实施方案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创建 人民满意 广播电视工作 通知

抄送: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县人事局。

舒城县广播电视局 2006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主办单位: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3660 传 真:0564-8624824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8624824 信箱:86236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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