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07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07]1082号),下达2007年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和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资金补助额度。
通知指出,解决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是省市两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落实配套建设资金,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要以县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同时,要进一步核实盲村数,明确各县的乡镇、行政村及盲村具体名单。
通知明确,2007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原则要求采取直播卫星覆盖方式,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将于今年11月发射,各地所需卫星接收设备由国家广电总局集中统一招标,各地分别签定订货合同。东部地区年度建设任务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十一五”“村村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