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在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有序恢复县内68个活禽交易市场及交易点。
通知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严格活禽销售独立分区,与其他农产品严格分开,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等“1110”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入场活禽销售者档案,设立完善白条鸡、冰鲜鸡销售专柜和区域,落实活禽质量把关,禁止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及禽肉入场销售。
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及时处置活禽交易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