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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督查组来我县督查健康脱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10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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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省健康脱贫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杜昌勇率省卫计委督查组来我县开展健康脱贫工程专项督查。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副县长汤中明,县人社、卫计、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副县长汤中明从五个方面汇报了我县健康脱贫实施工作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制定健康脱贫工程实施和考核方案以及综合医保各项配套文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健康脱贫工程政策落实。二是严格兑现医保政策。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准确录入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及时兑现健康脱贫综合医保待遇。三是扎实开展分类救治。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贫困人口定点就医、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实现大病救治档案台账化管理。四是积极推进疾病防控。强化重点慢性病、传染病防控,深入开展贫困人口妇幼健康筛查工作。五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与三级医院签订帮扶责任书,开展远程医疗,全面推进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座谈会后,督查组一行随机抽查了县人民医院、干汊河镇卫生院、洪宕村卫生室以及五户贫困户,实地查看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医院,重点督查健康脱贫宣传栏设置情况、综合医保“一站式”窗口设置及结算情况、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情况、贫困人口健康病房设置及信息系统贫困人口标识等情况;在乡镇卫生院,重点督查健康脱贫宣传栏设置情况、综合医保“一站式”窗口设置及结算情况、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情况、健康兜底“351”(即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及“180”补充医保(即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追溯补偿落实等情况;在村卫生室,重点督查健康脱贫宣传栏设置情况、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及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等情况;在贫困户走访中,主要了解家庭医生履约服务情况、健康脱贫政策知晓、政策宣传品发放、“351”和“180”政策追溯补偿等情况。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对我县健康脱贫工程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我县将严格按照督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让健康脱贫工程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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