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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交警】创建在行动丨致全县国省道沿线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49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阅读数:1789

国省道沿线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创建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应成为我们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近年来,我县交通网络日益完善,境内现有国道4条、省道6条,通车总里程305.38公里。完善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大家的生活更加便捷,然而由于部分驾驶人和沿线居民的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近年来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给不少家庭带来了悲痛和创伤。据统计,近年来,全县交通亡人事故多半发生在国省道沿线,一起起事故的发生、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的消逝,给我们来带了沉痛的教训。

生命不重来,安全大于天,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福祉,事关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出行,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此强烈呼吁并真诚提醒:

一、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拒绝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抢黄灯,遇无信号灯的路口要主动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注意观察大型车辆行驶轨迹,会车、超车要与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切勿强超强会。

二、骑行电动车、三轮车或摩托车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雨篷、遮阳篷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附属设施,从乡村道路驶入公路时要在路口停车观察,不开无牌无证、违规生产的三轮、电动四轮车,沿道路两侧顺向行驶,不得逆行,不得违规载人、载物。

三、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老人、小孩需有监护人陪同,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指示,绿灯亮时方可通过;在没有红绿灯的路段上横过道路时,要注意观察左右方向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不得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不要在道路上散步、玩耍。

四、拒绝搭乘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不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车辆,不拼坐“黑面包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停车辆,搭乘公交车时,应在路侧安全区域内等候,文明礼让、排队依次上车,前门上、后门下,等车辆离开后,确认左右无来车再横过道路。

五、沿线居民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不得在道路上打谷、晒粮、堆肥和倾倒废物。

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知危险、会避险,让一个个路口、路段“车不越线、人无斜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共同创建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祝广大居民朋友们生活幸福、出行平安。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元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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