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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双减”精神 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5:29          来源:舒城县发改委、舒城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数:181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双减”工作精神,近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文制定了我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县发改委及时联合县教育局将文件传达到我县各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坚持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面向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培训标准参照标准执行。

文件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了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各培训机构应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学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变相超过文件规定的线下培训最高收费标准。(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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