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公安局山七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8月30日,山七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村一警”、“双提升”工作中获悉辖区柯湾村石某兜售野猪肉,随即安排警力进行侦查,并依法对石某家进行搜查,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石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石某为牟取私利,利用闲置的升压器和购买的铁丝,制作成简单的电网,将电网架设在其本人所有的山林地和田地,长达100余米。8月28日凌晨捕获野猪两只,期间并将野猪肉、猪内脏等进行销售,非法获利1500元;另查明石某在自家山林地设置狩猎夹,在今年5月份时捕获黄麂2只。经相关部门鉴定,石某捕获的黄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黄麂属安徽省二级保护动物。
9月2日,犯罪嫌疑人石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始终保持对食药环知森林领域犯罪持高压震慑态势,各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高位推进,主动作为,针对山区群众利用电网、狩猎夹等禁猎工具非法狩猎现象进行摸排,“昆仑2021”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