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舒城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桑某、邵某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骗取贷款罪、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桑某在合肥市成立安徽灿驰汽贸等公司。桑某向陈某、赵某等人宣称公司以先零首付贷款购车、再抵押车辆变现、后再办理贷款的方式为“客户”办理大额贷款并收取提成。期间,被告人陈某负责协助桑某管理贷款购车、抵押等具体事项。同时,桑某又联系了被告人邵某某,约定由邵某某为“客户”在六安市办理贷款购车、提车等具体事项;邵某某遂又联系被告人潘某某,采取伪造材料、购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并将“客户”的部分购车贷款据为已有。车辆登记入户后,桑某等人再将客户骗至其事先安排的“押车”公司抵押车辆,并将抵押车款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