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2. 专题
  3. 就业政策直通车
  4. 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08:58          来源:舒城县人社局     阅读数:2383

人社政策进万家,便企利民你我他。

    自3月8日起,“舒城县融媒体中心”推出《人社政策直通车》栏目,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加强宣传解读,打通人社政策促发展、惠民生的“最后一公里”。敬请关注!


划重点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救助)、求职补贴、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障待遇;其中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分娩的,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的,可续发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2)失业补助金。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020年3月以后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各市也可结合地区实际,将失业补助金享受对象适度延伸至2020年3月以前的失业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村户籍职工,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按照城镇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564-8621276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三里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8室


 



主办单位: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3660 传 真:0564-8624824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8624824 信箱:8623660@163.com

皖ICP备07011113号-1 皖网宣备070025 Copyright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107号    技术支持:舒城传媒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