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便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当天上午十点,因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杭埠法庭执行员前往被执行人薛某的家中,但家门紧闭,家中无人。于是执行员将提前准备好的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其门上。下午两点半刚过,被执行人就带着执行款,火急火燎地来到法庭,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原来薛某的家属看到执行员向其发出的执行材料,了解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对自己怠于履行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于是主动前往杭埠法庭归还了执行款。至此,此案得以圆满执结。(廖源 朱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