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县施行
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起
许多市民都能严格遵守规定 但是依然有个别人顶风作案! 11月12日7时45分,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报警称:在城关镇孔集街道某炒货店附近有人燃放爆竹,城东派出所立即派员出警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汤某委(男,39岁,江苏省邳州市人,在孔集街道做炒货店生意)因当日店面开张图吉利,在店门前燃放了一挂爆竹,后因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通过办案民警的宣传教育,汤某委深刻认识到自己违反县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规定,违法燃放爆竹的影响和危害。在镜头前,汤某委表示悔过,保证今后不再重犯,积极遵守县城区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做学法守法的好市民。 县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汤某委作出罚款伍佰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