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县消保委举行了全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消保委主任吴家文出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及24个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授牌仪式上,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命名表彰2020年度“舒城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通报》,部分受表彰企业代表围绕消费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等主题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分别为24个企业颁发了“舒城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及证书。
吴家文强调,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也是“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有效举措。他要求,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要通过完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约束机制,持续开展打假治劣系列执法行动,倒逼供给质量提升,维护市场竞争环境;各企业要积极响应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通过“亮品牌,践承诺”,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各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新闻单位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全方位的做好宣传报道,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更加方便、便捷、便利的消费环境。
据悉,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县消保委根据《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通过企业自主申报、有关部门评选和考核、社会公示等环节而产生的。下一步,县消保委及各分会将加强对示范经营户的监督、指导,对于在有效期内发现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经营户,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