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十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法院荣获 “第十届六安市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至此,舒城法院已连续4届荣获六安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舒城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掀起 “树文明新风,展司法形象” 文明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新时代文明建设是一项精益求精、常抓常新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舒城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振精神,凝聚人心,为法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潘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