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率市局大气科、法规科一行6人,到我县督查生态环境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督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我县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等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南港镇境内信达冶金公司)和省“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杭埠镇境内原华森木业院内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执行情况;现场检查了县开发区杭埠园区境内涉化涉重的重点污染源联科公司化学品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市局第二季度带案下访和重点信访案件(舒城宏炜碳化稻壳厂)粉尘治理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抽查了城关镇砂埂村散煤加工点取缔、舒州府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舒怡大酒店低氮燃烧改造和高排放车辆管理等。
督查组通过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我县对上级交办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基本到位,符合验收标准;“六个专项行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最后,督查组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持续跟进,已整改到位的,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正在整改的,要加大整改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验收销号任务;对汛期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违法排污现象发生;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克服困难,奋发有为,尽可能提前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朱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