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我县结合中央下达的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县级工程养护项目,将已治理的杭埠河、丰乐河已治理段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后的杭北干渠,已除险加固的付冲、荷花堰、大官塘、老虎冲四座小一型水库,纳入县级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范围。
2018年,全县纳入县级维修养护工程248座(处),其中:小水库4座,涵闸建筑物184座,河道2条,渠道1条,总养护面积210万㎡,年投入养护资金172万元。水利工程通过维修管理养护,提高了农业灌排系数,改善了农田用水条件,改变了农村环境面貌,丰富了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绩显现,效果良好。
为规范全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县政府出台了《舒城县水利工程养护管理办法》,县民生办、县水利局联合印发了《舒城县水利工程养护管理考评办法》。依据上述两个办法,县水利局每年3、4月份将拟招标养护工程利用媒介向社会公告,优先选择证照齐全、设备完好、业绩良好、信誉度高、责任心强的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公司,参与工程招投标,中标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严肃验收考评纪律,2018年,我县尝试聘请第三方验收考评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经事后了解,此方法受到工程管理单位支持、养护公司认可,受益群众满意。下一步,我县有望将第三方参与水利工程养护验收考评纳入常态化,并逐步向乡镇推广,巩固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养护成果,助力“河长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