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县共计改造老旧小区13个,改造面积52.81万平方米,投资6009万元(不包括水、电、气投入约1.2亿元),惠及5356户,截至目前,我县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均已列入改造中,切实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
一是编制规划,成效显著。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了2016-2019四年内完成19个小区改造工作计划。2016年改造4个项目,改造面积28.1万平方米,改造2747户,投资3245万元;2017年改造5个项目,改造面积9.89万平米,改造1123户,投资1194万元;2018年改造4个项目于8月底全部完工,改造面积14.82万平米,改造1486户,投资1570万元;完成率均达到100%,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02.7万元,县区配套资金4206.3万元。为了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2019年我县将继续推进改造计划六个小区,改造面积12.57万元,改造户1304户,投资估算1929.5万元,目前此六个项目确认书已批复,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中。
二是听取民意,合理运用。开展民生宣传月活动,积极吸收社情民意,响应居民呼声;组织人员走街宣传、散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公告、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意义。县领导深入改造小区中听取居民意见,广泛开展调研,逐渐摸排,认真梳理,摸清底数,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得到居民的全力支持和高度认可。
三是严格管理,资金审计。县财政局设立民生资金专项账户,县住建局负责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县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城关镇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拨付计划。此外,供水、供电、燃气等未招标项目改造经费,原则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承担自身产权内改造费用。在改造过程中不仅实施墙体粉刷、道路修补、绿化补植补缺、路灯安装、雨污水分流,还安装小区电子监控设施、增加体育健身器材、宣传栏、休闲桌椅等配套设施等,让每一分钱物尽其用、实实在在地用在刀刃上。
四是监督管理,严明责任。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各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加强现场管理,坚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督查,随时发现质量问题,随时责令整改,做到全程管控;严格竣工质量验收,遵循“五不验收”原则,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一律不验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和验收,同时还要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按时保质完工,让居民住的放心、安心而得到广大群众对民生工程实施赞许率和满意率。
五是建设共管,成果共享。坚持建管并举,在完善硬件设施配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老旧小区前治后乱、建管脱节,改造后的小区,一方面由街道、社区负责,实行社区、支部、业主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意义的认识,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动员居民群众积极热情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让居民亲身感受到在管理中具有获得感和成就感。(董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