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县住建局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细致的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制定工作方案。县住建局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舒城县工作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到2018年11月28日);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11月28日到12月2日);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12月5日前),在全面排查和落实防范措施的同时,对于存在较多问题的工程项目予以重点监控,以便研判决策,确保舒城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对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结构、面积)、当前形象进度(已完造价、已完结构、已完面积)、建设单位已付工程额、重点检查该项目实名制用工应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项目从业人员“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发放执行情况、年底需发放农民工资金额(企业自筹金额、建设单位应拔款金额),提早发现并梳理拖欠苗头性问题以及不稳定因素,做到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于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以及排查措施不得力、排查情况不属实而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或群体性事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记录企业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限制或清除出我县建筑市场。(李克梅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