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舒城县政府关于决定春节期间将部分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的会议精神。县城管执法局联系和协调各开放单位,陆续完成了开放准备工作,届时,各开放单位停车场将按时对社会开放,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缓解春节期间城区交通压力。
一是确定了开放的单位:梅河路沿线为实验小学东校区、舒城一中;大黉水巷沿线为舒师附小、县体育局;桃溪路沿线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公安局)、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原粮食局)、县国土局、舒城三中;春秋路沿线为县发改委(原交管大队);花桥路沿线为实验小学西校区。
二是确定了各单位拟停车辆数:实验小学东校区拟停50辆,舒城一中拟停100辆,舒师附小拟停30辆,县体育局拟停30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公安局)拟停100辆、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原粮食局)拟停30辆、县国土局拟停50辆、舒城三中拟停50辆,县发改委(原交管大队)拟停50辆,实验小学西校区拟停50辆。
三是确定了开放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14日(正月初十),其中舒城一中开放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六),县国土局开放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舒师附小开放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初八)。开放时段为全天(24小时)。
四是确定了相关事项:
1.向社会开放的单位停车场仅供社会小型车辆临时停放。
2.车辆须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对违规停放的,将予以强制拖离。
3.停放车辆人员须服从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向社会开放的单位停车场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统一管理。(朱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