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大货车禁行管理方式,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困难,3月20日下午,县城管局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大货车禁行推进会,县交管大队和县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7年10月10日起,县城管局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在中心城区实行禁止大货车通行工作,实施两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规范了城区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在此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冲突的问题。为此,县城管局组织召开了此次推进会。
会议一是就大货车禁行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就群众提出的困难开展商讨。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禁行的时间、范围和车辆。指出目前禁行的县城中心城区为龙津大道、南溪路、万佛路、三里河路路段所围合的区域(包含上述路段),同时,龙舒西路不允许大货车通行和停放。每日6:30—21:00为禁行时段。所有悬挂为黄色牌照的大型货物运输车辆不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通行和停放(不包括军车、警车、校车、救护车、执法车、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三是就大货车禁行审批和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会议强调,一是除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外,县城中心城区不再允许大货车通行和停放。二是要本着广泛宣传、严格管理、有序审批、高位处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大货车禁行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县城中心城区交通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朱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