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止因病致贫现象发生。县医疗保障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积极主动对接。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能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人立即带领经办人员主动到县民政局,就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移交事项进行交接,共接受民政局移交的符合医疗再救助的申报材料17份以及县医院垫付的2018年度医疗救助金材料。同时,县医疗保障局就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保障了医疗救助资金的及时发放。
明确受理途径。为确保开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防止工作断档,县医疗保障局以《关于医疗救助工作有关事宜的函》(舒医保函〔2019〕1号)发文至各乡镇、开发区,明确医疗救助依据文件、受理渠道没有变化,沿袭舒民〔2017〕54号及舒政办〔2018〕38号文件规定的受理途径。
加强业务学习。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经办人员自接手医疗救助业务以来,利用上班和业余时间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研读目前我县医疗救助工作依据文件,提高履职能力。
截止日前,县医疗保障局已通过财政局将县医院垫付的2018年度医疗救助金拨付到位,对民政局移交的17份医疗再救助材料已审批完毕,正通过财政涉农一卡通造册发放中。最新受理的2018年度医疗再救助及2019年上半年医疗救助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